有人说,离婚是个人的事,不会影响遴选;也有人说,离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会影响遴选。那么,离婚到底会影响遴选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影响遴选报名的几种情形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情形有:
被开除D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组织处理、D纪政务处分且还在影响期内的,服务期未满的,尚在试用期的,及其他情形。
通过对《办法》的分析、解读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有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被处理了,且负面影响还没有消除,那就不能参加遴选。换言之,只要离婚前后有违法违纪问题(离婚原因中有违法违纪因素),那都可能会影响遴选。
2.影响遴选最终录用的情形
遴选是一种优中选优的方式,选出来的人,无论德能勤绩廉,都要过得硬,这是遴选的初衷。
而,遴选“选”人的方式方法是多样的、流程是复杂的,既有笔试、面试等“考试”部分,又有政审、拟录用公示等内容。
一个人品德如何,在“考试”中可能难以全方位了解到,但通过政审、拟录用公示等环节,几乎能够较全面了解到一个人的“德”。
如果有生活作风、家庭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不良反应,且经核实无误,那么,遴选必然会失败。换言之,即使报名成功,在后面的审查、公示环节,如果因离婚问题引发大量负面评价、被人举报,那都是会影响遴选的。
3.离婚对遴选有无影响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都了解到:在遴选中,作风问题是个必定会被考查的问题。在遴选这种“优中选优”、容不得任何“杂质”的人才选拔工作中,如果是正常离婚,那影响还算小,顶多是给人留下不良印象;
可如果是因为生活作风、个人品德及担当等导致非正常离婚,比如因为搞婚外情、生活作风不检点、搞家庭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等导致离婚,且这些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影响了自己、单位的形象,那么,离婚必定会对遴选有影响,而且可能是“致命性”的影响。
要知道,任何作风方面的不良反应,都很容易被“放大”为思想品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大问题,进而影响遴选报名、录用。
此外,离婚是一件让人烦心、打击人的事情,会导致备考遴选的心情、状态、效率等打折扣,从这个层面看,离婚也会影响遴选。
4.写在最后
婚姻是人生大事,要慎重对待。
慎重对待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婚姻的稳定、幸福能让人高效、全身心备考,能避免出现“因生活作风问题(婚姻问题)导致遴选失败”这一现象,更在于,婚姻是值得我们要一辈子去守护、也能守护我们一辈子的事情,是我们努力的意义所在。
所以,结婚不是儿戏,要想好了、认定了再去做;离婚不是儿戏,要稳重、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