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好纪检监察队伍入口关,经请示市纪委与县委同意,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拟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级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综合业务人员,主要为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拟选调人数为10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中,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尚未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手工填写报名)。
1.时间: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址:祁县东风路101号县委大院3号楼104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工作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2.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因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出现人选超出选调职位计划人数2倍比例时,成绩相同考生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更加突出政治标准,将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综合素质情况进行深度了解,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使用、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选调人员,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祁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县纪委监委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祁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4-5226300、0354-5222720
祁县纪委监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