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矿区实际,拟面向社会选调2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面向阳泉市矿区以外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工作勤勉,恪尽职守,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3、达到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可通过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www.yqkq.gov.cn)查询。
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8:00。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查看《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公告》,下载《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及相关附件。
《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中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意见需注明“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选调生还需设区的市(州)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1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进行扫描排版并转化为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qkqgbk@163.com。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选调职位+姓名。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并签字,提交的报名申请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2020年阳泉市矿区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公务员登记表》;
(4)《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5)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6)奖励证书或奖励登记表,以及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获得县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印证材料;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工作业绩报告: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及任职经历、年度考核、政治表现等;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报告应注重写实,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工作业绩报告相关内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字数应在1500字以内。
(9)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提交材料均需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本公告规定和选调职位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其他要求
若报名人数小于选调职位计划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无人报名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综合评价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计划的直接组织考察;报名人数大于职位计划的按照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奖励表彰、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选调职位的关联度和匹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按照规定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择优选调。
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当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此次选调的公务员在阳泉市矿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本公告由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3-4043311
联系地址: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2号楼220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