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衡水市政府督查室向县政府下达了衡政督【2017】第46号督办卡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安监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县县乡事业单位(包含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经费自理)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年龄在40周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身体健康;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13日。
报名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局窗口
报名电话:3821701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填写《武强县2017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和缴费: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12月15日8:30-17:30在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武强县实验中学。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定面试人员:县就业服务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12月1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为12月26-27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0、录取人员工资待遇。录取人员工资形式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