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4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石家庄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招录时有规定服务年限的需满服务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含4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遴选机关咨询电话及报考技术问题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2: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
3.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2M,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方可提交网上报名。
5.“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可改报其他职位。
6.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或成绩。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9日18:00。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五)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4月10日14:00前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4月10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4月10日19: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4月10日17:00)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各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2:00
资格审查: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
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18日8:00至4月20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公布笔试成绩。2024年4月29日前,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笔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5月11日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遴选程序。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考察。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任职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1:2024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pdf
2:2024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