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是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属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
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21日);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21日);
(六)在区(县)基层单位工作的须达到规定的服务期限;
(七)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者可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trs.gov.cn/)或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stdp.gov.cn/)下载《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带齐报名材料直接到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报名(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6号楼附楼3楼,联系电话:0754-88271480)。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6年11月21日在编在岗满2年;有主管部门的应经主管部门同意);近期蓝底免冠大1寸照片2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定于 12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七、面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全面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发改局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由市发改局提前2天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察由市发改局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
九、公示和转任
市发改局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271480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