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月21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更加过硬的能力作风,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重要保障。
二、深度解读
★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部署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七十二条。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成效,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同时,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2022年8月29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应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 〔2021〕159号)。
(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税务总局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本次系统整合工作,坚持为民便民,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导向,大幅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报送资料、办税程序、证明开具和分类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
(六)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法宝。地区间发展差距,表面看是经济数据的差距、企业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实际上更多是营商环境的差距。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怎么样,企业最有发言权。优化营商环境提倡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大力推行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这一系列工作,也都充分说明,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聚集发展要素。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在保持经济一定增速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这就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营造市场机制有效、宏观调控有度的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当下,资源红利、人口红利正逐步消失,政策红利也逐渐弱化,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依靠创新红利、人才红利、制度红利来驱动。在这一大背景下,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已成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发展要素的流入与集聚,促进区域经济从传统的成本优势向以品牌、资本、技术、服务、人才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进而对经济增长、产业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产生重要影响。哪里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哪里营商环境差,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放眼全国,从沿海发达地区到内陆省份,无一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制胜法宝,通过比速度、比效率、比服务,千方百计吸引企业投资,想方设法争抢资源要素,竭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各类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政府与市场界限清晰、市场机制有效、调控监管有度、办事流程规范,这些都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使得区域内市场主体留得住发展好。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可以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提升法治化水平可以为企业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重要保障。
★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是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作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公平的维护者,要不断发挥主导作用、始终争当表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全力打造诚信型、服务型、务实型、担当型政府。
(一)秉公守信,建设诚信型政府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也是社会信用的“定海神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优化营商环境,“诚信”是核心。只有政府率先垂范,形成守法守规守信守诺的习惯,才能使诚信在社会得到效仿、传播、尊崇,才能引领和支撑社会诚信,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共荣的社会潮流。
一是要做到秉公用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推进阳光行政,在资源配置、秩序维护、市场准入、规则制定等方面,亮明“显规则”,破除“潜规则”,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要做到守信践诺。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建设诚信型政府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践诺履职情况。尤其要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做到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表率。
三是要做到失信“零容忍”。要构筑制度保障体系,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事项督办到底,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朝令夕改”“击鼓传花”等突出问题,查清存量、遏制增量、严防变量,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
(二)当好“店小二”,建设服务型政府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实践表明,哪个地方服务型政府推进得越深入,营商环境就越好,市场主体就长得越快、越有生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是宗旨。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打造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相应服务职责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
一是要强化服务理念。营商环境,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又是干部思想作风、服务水平的“试金石”。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掏出“热心肠”,当好“店小二”,没有“旁观者”,都是“局中人”。
二是要转变服务职能。突出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将政府职能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进平台,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要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加快建立完善政府服务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构建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沟通平台,加强宣传和沟通,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充分发挥12345便民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对政府工作人员在服务中懒政怠政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真抓实干,建设务实型政府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化营商环境,“务实”是关键。何谓“务实”?“把难办的事办成,把能办的事办好,定一件抓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就是务实的最佳体现。政府只有将“务实”的作风从上到下、自始至终贯穿到底,才能育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一是在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上要走“实”。一方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强化政策支持,集成制定、动态出台政策清单,通过为企业降本减负、助企纾困,提振企业信心。另一方面,围绕服务方式转变,树立服务企业“一件事”思维,推动“一网通办”提级、“一件事一次办”扩面、“7×24小时不打烊”政务超市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向园区延伸、向功能区赋权,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民,服务更加暖心。
二是在激发市场活力上要充“实”。要着眼于激发市场活力,对标国际规则、国内标杆,对照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政府要做实优化营商环境“代言人”的角色,要敢于刀刃向内,通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清理行动等方式,用心用情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三是在效果评估反馈上要做“实”。政府要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通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群众评价”等制度,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加大对各项举措效果的评估与反馈。
(四)主动出击,建设担当型政府
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精神特质。担当作为,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敢于直面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的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的集中表现。优化营商环境,“担当”是保障。所谓的“担当”,就是要树立“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在“雷厉风行抓落实、事不办好不罢休”的担当氛围中,直面问题挑重担,抓铁有痕抓落实,勇立潮头争先进。
从政府层面来看,担当就是要主动出击,件件回应。一是要畅通政企联系的渠道,创新多样的联系方式,倾听企业家心声,收集意见建议,能够把问题“汇”上来;二是要成立服务企业体制,深入走访企业、听取诉求、调查研究,从点到面、由虚到实,能够把问题“立”起来;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促整改,围绕发现的问题、短板,提出优化提升措施,强化过程监督、结果检查、效果调查,真正把问题“答”出来。
从领导干部层面来看,担当就是要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一是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牢固树立担当作为的理念,切实解决好工作中慵懒慢浮、因循守旧、左顾右盼等不敢担当的思想根源问题;二是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第一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不打折扣,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要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矛盾化解情况、体制机制完善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成效。
从担当作为长效机制上来看,一是要深入查找落实不力背后的责任和纪律作风问题;二是要优化监督方法,加强与职能部门单位、有关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三是要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通过健全完善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工作机制,激励各级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让有作为的干部有地位、能干事的干部有舞台。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政府数据的汇聚共享、程序的优化和过程的公开透明,提高了经营主体的便利性和时效性,缩小与发达地区政务服务方面的差距。通过全面推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和“一枚印章管审批”“办好一件事”“无证明办事”等举措,2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企业开办登记环节和时间等16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前沿行列。
二是切实增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对标一流标准,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社会信用问题,颁布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一系列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是对标先进,复制推广发达地区营商理念。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主动“雪中送炭”,采取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做到“有事上门、无事不扰”“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具体工作中采取“专区+专班+专员”服务模式和“领导包保+专班+首席服务员”工作机制,当好企业“服务员”,全力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铁腕治乱,呵护营商环境。每年年初都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建立立体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落后的市(地)在全省作反思检查;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场监管、纪检监察和政法、组织等部门各负其责,各方面形成合力,让破坏营商环境者无容身之地。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措施
要持续优化政策供给,聚焦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精准制定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等政策措施直达基层、见到实效。
要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金融服务,做实领导包联企业(项目)工作机制,畅通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要持续完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公正执法司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要持续释放创新活力,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激励各行各业劳动者发挥聪明才智,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展现作为。
要持续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搭建“政商直通车”“政商沙龙”等载体,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打造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环境。
★黑龙江省党代会相关要求
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和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提高为企业服务意识和能力,做实做细包联服务企业工作,坚持“六必访”,做到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
★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