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金华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综合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2周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9年3月31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法学类、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交通运输及管理类、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类。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政府主楼市发改委617办公室报名。也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7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蓝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768。
3.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组织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应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并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录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市发改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469768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098210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