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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第43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2-10-10| 来源:北辰遴选·初尘老师

一、背景链接

2022年8月19日,青海印发《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2年9月15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晓军出席并讲话。


二、深度解读

★定义内涵

1.“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多领域改革,必须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放”解决政府职能定位问题,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边界及其相互关系;

“管”指向政府管理转型,有效监管,简约治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服”则是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唯有宽“放”,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唯有善“管”,才可有信心地进一步宽放;唯有“放”“管”结合,才能可持续地提供优质服务。

2.营商环境

(1)定义: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投资行为的客观条件,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行为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它作为“支配商业活动所必须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的一种复杂的融合体”,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也是各国各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制度性条件,是他们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

(2)内涵:营商环境包括影响营商决策的各种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主要是指一个地方的基础设施,软环境则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改善营商环境,不只是优惠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补贴,还包括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带来的便利程度,以及法治保障带来的稳定预期、公平正义。

(3)指标:一类指标反映监管过程的复杂程度和费用支出,包括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产权登记、纳税等方面的便利程度;另一类指标反映法治保障程度,包括投资者保护、合同执行、破产办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4)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市场化就要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化本身有一个过程,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政府的主要着力点还是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公平准入,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优化公共服务便利投资兴业,把市场主体的活力激发出来。

法治化就要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预期。要做到规则公开透明,政府所有规则和标准原则上都应该公开,不公开是例外,让市场主体知晓并按照规则和标准去做。要做到监管公平公正,在法律面前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放心安心去发展创造。

国际化就要持续扩大开放。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必须不断拓展开放领域、提升开放水平,维护以规则为基础、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完善。我们的营商环境要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这样不仅能更多吸引外资,也有利于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市场大平台上参与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发展利益。

★重要意义

1.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通过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范围,优化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从而赋予市场主体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放管服”改革的核心要旨是通过减少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优化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提升市场活跃度,激发市场创造力,有效破除了影响市场交易的各种藩篱和屏障。这既有利于促进各类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有利于提振市场主体的信心与活力,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应当说,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取得这一成果是极为不易的。

二是深刻推动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优化调整“放管服”改革的本质是对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重新厘定,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简易管,政繁易腐。一方面,“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深化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基础性规律的运用,通过削减不合理、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通过挖掘、释放市场潜力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有为政府及时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三是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构建。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观,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正在形成。通过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设许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行政机关对事前管制的路径依赖得到遏制;事中事后监管的推进促使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管职责;对政府服务功能的强调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高效便民的施政原则得到进一步深化。上述改革措施从根本上重塑了政府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有力破除了“官本位”思维及其衍生的权力寻租、形式主义等各类问题,这对于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的构建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国之大者”的战略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事关一域的经济工作,更是关乎全局的战略工程,我们必须坚决对标对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打造一等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赢得区域比拼的实力工程。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区域发展的比拼,归根结底是营商环境的比拼。人才往哪里走、资金往哪里流、项目在哪里建,都取决于哪里的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发展质量的引领工程。实践反复证明,营商环境与发展质量正相关。营商环境好的地方,往往发展就快、质量就高;营商环境差的地方,往往发展就慢、质量就差。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砝码”。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是锻造干部作风的基础工程。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干部作风的“显示器”。营商环境好的地方,干部作风必然务实;营商环境差的地方,干部作风必然漂浮。我们要通过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大力整治部门这种官僚主义的“衙门作风”,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动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

★对策措施(中央层面)

1.放管服改革(2020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

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和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一是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现在市场主体反映比较突出的还是各种限制多、门槛高、审批繁,束缚了创业创新手脚。要对现有各层级的审批、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类重复审批要大幅精简。在一些领域,针对一个事项往往存在多个审批甚至是重复审批。不仅行业部门要批,综合部门也要批;不仅有行政许可,还有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管理措施;有的审批标准还相互打架,让企业无所适从。这些多头重复审批,即使取消其中的部分,仍可以通过其他许可把控风险。而且从经验来看,多头审批也不利于落实部门责任,谁都能审批,结果是谁都不负责。要对多部门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只要权力不负责任。还要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不必要的审批要下决心取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必要干预。比如,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市场主体购置大型专用设备、选择经营网点位置等,这些本应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却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另一类是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比如,现在仍有近300类产品要办理生产许可,130多类产品要办理强制性认证,哪怕只是对产品外观或不重要参数作调整都要重新办理许可或认证。这样的审批看似为了严格管理,但实际效果有限,反而使有关部门疏于监管。要从放管结合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审批方式要改革创新。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的可行性,一般来说政府工作人员很难也没必要在技术细节上把关,结果可能把审批时间拖得很长。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这不仅能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也有利于落实企业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强化诚信意识。

二是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政府部门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要求越高。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真正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要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只有监管公平公正,市场主体才能公平竞争。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要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行业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标准,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既能进得来、也能退得出。要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不能仅仅依靠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必须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把好每一道关口。目前有些领域之所以质量安全问题频发,主要是由于监管缺位、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使其不敢蓄意甚至恶意违法。要继续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产业很多是我们想象不到、规划不出来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新兴产业得以发展壮大的有益经验。当前,新兴产业跨界经营、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更加明显,传统监管办法很难适应其发展需要。要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与企业一起研究解决办法。有的领域要多一些柔性监管,有的领域要发挥智慧监管优势,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

三是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审批和监管也要体现服务理念。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这不仅能打破时间和地域限制,也可以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目前,我国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已超过90%,要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以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要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年底前地方和部门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在推进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必须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要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和“跨省通办”。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相关联的事项,要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对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要加大整合力度,力争做到“一号响应”。我国有2.8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其中很多人都是在外务工,风风雨雨、很不容易。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和企业办事多地来回跑,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成本。要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加快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今年要有所突破,明年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这也有利于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当然,数据共享要保障数据安全、保护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要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虽然近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由降转升,但前8个月累计仍是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疫情直接影响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一般服务行业,对低收入群众就业和收入冲击相对较大。要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困难的群众,可以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绝不能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2.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制度性条件,是他们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整体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力行简政之道,秉持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要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抓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前,部分领域的准入壁垒仍然不少,还有些市场主体因注销难该退而退不出。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加强部门衔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使市场主体退出更顺畅,促进市场新陈代谢。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诺制,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要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要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更活跃。着力完善政策、消除障碍、搭建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注重运用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研发创新。加大对“双创”的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聚众智汇众力,提高创新效率。要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包括国企、民企、外企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但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要进行规范治理。垄断妨碍公平竞争、抑制创新与活力,与发展市场经济是背道而驰的。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要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要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我们一直强调,放权不是甩手不管,减权并没有减监管的责任,要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这些年“放管服”改革,“放”的主要是不涉及安全的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对涉及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领域和事项,我们一直是慎之又慎,强调要实行全覆盖严格监管,不能有任何松懈。下一步要继续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质量和安全。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对一些领域的监管不到位,要明晰基本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还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重视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支持,让市场主体安心发展、更好发展。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我国人户分离人口已达4.9亿,其中跨省流动人口超过1.2亿,要继续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满足几亿“移动人群”办事需求。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用好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继续把企业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心头大事”来办,今年要着力破解异地就医报销难、车检难、公证难等问题,实现企业常规信息“最多报一次”,分类完成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归并。总而言之,要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良法方能善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也即将出台,要扎扎实实落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做好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当前要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法规建设。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政府要带头守信践诺,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事项,未如期履行的要限期解决,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赔偿,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不规范不仅会打击市场信心,还会损害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规范行政裁量权,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从源头上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凡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

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既是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应对日益复杂国际形势的有效举措。虽然经济全球化短期遭遇逆流,但长远看仍是历史潮流,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是没有出路的,是不可持续的。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随着“互联网+”深入发展,每个城市甚至每个社区、村庄都可能联通国际市场,关起门封闭运行是不行的,市场主体指望靠政府保护是没有前途的。要发扬中国人的奋斗精神,敢于在国际市场竞争打拼,把国内市场当国际市场来竞争。无论国际环境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对全球市场主体而言,哪里营商环境好,那里的市场就更具吸引力、在国际竞争中就更具优势。近年来,我们对标国际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跃升。但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们在一些领域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还存在差距。我国已正式签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要以此为契机,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要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开放过程中,还要维护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要进一步提升外资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让我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同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为高层次外国人才来华创业创新提供便利。要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继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国际物流畅通。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保险等支持,推动发展“海外仓”,加快相关标准与国际先进对标,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

3.2022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复杂严峻环境中推动稳定发展。我们一方面运用适度规模财政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两者相辅相成,是应对冲击、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直达机制帮扶各类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为市场主体“改良土壤”,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是“浇水施肥”,两者结合产生倍增效应,经济顶住下行压力、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没有搞大水漫灌,保持了物价平稳。“放管服”改革实际是放开搞活、促进公平竞争,给群众经商办企业更多自由和便利。“放管服”改革重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既符合目标又好于预期的是目前市场主体1.6亿多户、比十年前增加近2倍,其中个体工商户1亿多户。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翻番、财政收入增加近一倍,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退税减税降费也涵养了税源,新办市场主体近些年累计缴税远高于同期减税。政府刀刃向内删繁除弊,重点放开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守住安全底线。简政不减责,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合法产权。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少跑腿。“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季度经济受到超预期因素影响,当前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任务繁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针对新挑战果断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时快速、有力有效。同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要把这些政策落到位,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重要表述

1.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

(1)取得成绩

“放管服”、国资国企、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未来五年工作

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聚要素招大引优,扶持特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激励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2.2022年青海省政府工作报告

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3.青海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做优做强国有资本。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加大民营企业引导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和包容审慎机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

★对策措施(《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活动、投资兴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全面实施《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支持法院有序扩大独任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省、市州、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三级联动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立府院联动和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鼓励建立“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等制度;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规范行政执法;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模式,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围绕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拓展国际合作交流空间,打造对外开放战略平台,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不断增强外商投资吸引力。要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外资企业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建设西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打造国家重要的区域交通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拓展和加密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努力实现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打造“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丝绸之路”。实施“青货出海”行动,加速培育省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和进口商品直销平台,推动跨境电商“新零售”业态创新发展;持续优化通关服务,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加快“智慧口岸”“智慧海关”建设,推进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线上办理和窗口递交纸本、后台流转做实体验核的“一体通办”。

在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要完善“一网一云一平台”政府信息系统框架,出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工作方案,推动涉民生事项全程“指尖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五级覆盖联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异地可办”;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生成,探索推行“标准地”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加快供水、供气信息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用户信息查询、报装申请、过户注销、扩充容量等业务“一网通办”;推行“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推广全过程“一窗式”集成服务和“提前介入”等服务。

★领导要求(9月15日青海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

吴晓军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既是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也是应对当前复杂严峻形势、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现实选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增效力、激活力、添动力。

吴晓军指出,要在全方位落实政策上持续用力,聚焦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扩大有效需求、疏通堵点卡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与落实宏观政策有效结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在全链条优化审批上持续用力,全面实行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度,以行政权力“瘦身”为高质量发展“强身”,进一步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要在全过程公正监管上持续用力,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创新完善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进一步管出公平、管出质量。要在全周期提升服务上持续用力,把群众和企业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心头大事”,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民生服务,进一步服出便利、服出实惠。要在全流程狠抓落实上持续用力,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制度保障,鼓励探索创新,严格督导考评,着力转变作风,努力打造“人人好、事事好、时时好、处处好”的最优营商环境。


三、实战应用

问题1:202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请结合材料和青海实际,总结一下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进展情况,并以通报的形式进行发布。2000字以内,50分。要求: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全面准确。

【参考作答】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6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合力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节简化、服务方式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提升,“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取得初步成效。

(一)紧盯目标导向,优化平台功能。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为目标导向,在2018年建成省、市州、县三级联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五级联动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基层延伸。

(二)紧盯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融合。以打通系统深度融合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为问题导向,各部门协同联动,整合共享,统筹推进。截至目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级部门自建系统的5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三)紧盯需求导向,优化服务举措。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高效的需求为导向,同步推行政务服务综合受理、“一件事”套餐等便民举措、逐步实现线下“一扇门”线上“一张网”,各地区政务服务利企便民效果日益凸显。

二、存在的问题

经对照梳理,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落实“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梗阻”症结,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方政府不重视,政策落实不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施行两年来,部分市州年度内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服务工作;部分地区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滞后,湟源县便民服务中心仅200平方米,不能满足“只进一扇门”工作需求;“一件事”套餐集成服务推进有待加强,同仁市仍未完成“一件事”套餐梳理和录入;循化县、同仁市、久治县、称多县、曲麻莱县所属乡(镇)没有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便民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五级联动”进展缓慢。二是事项要素不规范,服务供给不精准。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不同程度存在要素不准确、受理条件不详实、已取消的证明材料调整不及时、未提供样本材料下载、没有常见问题解答,流程不完整、流程图格式不规范,同一地区相同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和要素不一致等问题。事项要素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导致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平较低。三是系统对接不主动,数据交互不通畅。部分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不主动,不能按要求开展移动端业务及便民应用对接(附件1);对接后的大部分数据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汇聚不充分、推送不及时,“好差评”系统功能改造落后于国家标准(附件2),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较弱,严重影响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下一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快办、好办、易办。特别是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协调督促所属辖区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力量,严抓政策落实,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到人,切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实现全省范围内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完善事项标准,强化对接加快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事项精准度和要素完备度,在线实时监管并动态调整。持续推动服务事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加快实现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归集互认共享。高质量汇集“好差评”数据,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移动端办理,为“一网通办、一事通办”“跨省通办”提供坚实数据保障。

(三)紧盯考核指标,全面实现既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盯年度考核目标的通知要求,逐项对照目标任务严抓落实,下大力气推进平台融合和系统对接,确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五级联动”等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情况表

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数据汇聚情况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4日


问题2: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政务服务的“优”赢得企业群众的“赞”。假如你是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工作人员,请结合材料和青海实际,撰写一篇经验材料。1200字左右,40分。要求:格式完整,要点突出。

【参考作答】

以政务服务的“优”赢得企业群众的“赞

近年来,省政务服务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躬身践行“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在优化服务上持续展现新作为,在利企便民上持续实现新突破,以政务服务的“优”赢得企业群众的“赞”。

聚焦“网上办”,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以省级统筹建设、全省共享共用、分级管理的建设模式,建设了纵向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横向与部门贯通的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好差评”等政务服务应用,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聚焦“掌上办”,不断拓展服务应用范围。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突出‘青松办’,打响青海的品牌”工作要求,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社保、医疗、居住、婚育以及低保信息查询、高考成绩查询、水电暖缴费、疫情防控等覆盖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的移动服务。

聚焦“跨省办”,不断推进异地办事便捷。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跨地区生产经营等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制定出台青海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158个事项实现网上“跨省通办”。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线上签订《政务服务“丝路通办”合作联盟协议》,建设“丝路通办”专区,完成58项区域性网上跨省通办事项,着力解决群众办事“跨省跑”“异地跑”的问题。

聚焦“高效办”,不断提高办事审批效率。积极协调省级各进驻窗口单位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今年以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压缩办理时限912个工作日,精简办事申报材料154份。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不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解决企业办证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

聚焦“便利办”,不断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设“企业开办”专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设立“留抵退税服务专区”,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留抵退税网上办理、政策查询、评价反馈等一站式服务。设立“助企纾困”专栏,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惠企政策和办事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通“老年人办事爱心通道”、设置“关爱老年人服务专窗”,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积极发挥“帮办代办”一线服务工作优势,设置“帮代办”服务专窗,配备服务专员,为企业群众全程帮代办服务。

聚焦“满意办”,不断倒逼服务作风转变。制定实施《青海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开发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政务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把评价权交给企业和群众,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以评促优,倒逼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转变。


四、高分框架

★大作文框架:

念好“四字诀” 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念好“优”字诀,实现服务加速。

念好“新”字诀,增强改革动力。

念好“联”字诀,延伸改革触角。

念好“细”字诀,升级办事体验。


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

大力简政放权,变“放得更多”为“放得有质”。

转变政府职能,变“单线运作”为“放管齐抓”。

创新管理理念,变“管得更多”为“管得更好”。

优化公共服务,变“各自为政”为“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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