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德州乐陵化工产业园(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面向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全额财政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坚持本人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化工、化学、制药、机电、土木工程、法律、文秘、文学、播音主持、金融、经济、管理、政治、哲学、历史、计算机、设计、财会、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尚在服务协议期限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咨询电话:6226678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om)下载并填写《德州乐陵化工产业园(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与考察
(一)面 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二)考 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选拔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选拔资格条件、计划、程序、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聘用结果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乐陵市选拔考试;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