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国办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随着政府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相关职能部门放管服改革深化、电桩运营企业经营模式创新以及新能源车企配建私桩服务延伸,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然而,调查显示,截至2021年底,仍有约一半新能源车主未随车配建充电设施。
非产权车位不批、非长租车位不批、电容量不足不批、消防安全未达标不批、其他业主不同意不批……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新能源车主遭遇过物业的不允许、不配合。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调查发现,截至2021年底,居住地物业不配合是新能源汽车未随车配建充电设施的主要原因之一,在38.1万条样本中占比高达9.9%。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材料2:“有长租地下停车位,小区电表容量充足,物业还是不同意安充电桩!”家住D省E市某小区的江女士,找物业报批充电桩安装手续时碰了“软钉子”。物业的理由是:新能源汽车充电存在自燃风险,为安全考虑,私人充电桩的车位必须有消防喷淋系统。而在地库喷淋系统建设过程中,小区规划了少量没有喷淋系统的车位,恰巧江女士的车位就是其中之一。
不得已,江女士向小鹏汽车售后服务部门发起求助。客服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与江女士和物业共同商定了解决方案——由业主自行购买喷淋系统安装在自己车位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