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贺州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贺州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和贺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我委按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毛丽萍等3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4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推荐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卡)(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7.基层工作经历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送材料:
1.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贺州市国资委法人治理科邮箱(hzsgzwfrk@163.com);
2.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我委(传真号码:0774—5121779);
3.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其他快递方式快递至贺州市国资委法人治理科(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206-1号贺州市国资委法人治理科,邮编:542899,电话:0774-5139631,请标注“遴选审查材料”)
4.直接送达贺州市国资委法人治理科。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三)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0774—5139631。
附件:贺州市国资委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