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请你谈一谈对家庭托育点的看法。
【参考作答】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面我谈一谈对家庭托育点的看法。
(观点入题)
孩子的健康与安全牵动着所有家长们的心,更是全社会共同的牵挂与责任。相比于托儿所、幼儿园等托育场所,家庭托育点具有其场地灵活、规模小,利于推广等特点,且更接近居家环境,婴幼儿也更易适应。家庭托育点能够将低龄幼儿父母从“带娃难”的困境中解放出来,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谈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促进人口生育是关系全局发展的“国之大者”,又是关系到每家每户的“民生关切”,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影响育龄群体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鼓励和规范家庭托育点建设,能够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减轻家庭的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
(谈问题)
当前,家庭托育建设还普遍面临诸多困境,一是托育机构由于场地受限、人员队伍结构不完整或缺乏系统化培训,导致保育照护质量不高;二是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和有效监管,在膳食营养、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家庭托育起步较晚,存在家庭个性化服务水平不高、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谈对策)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家庭托育点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政策照护”和“制度营养”。只有多管齐下,在政策、监管、培训等方面发力,才能让行业健康发展,让家长省心放心。
一要强化政策帮扶,促进家庭托育发展。要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减免开办费用、相关税费、看护人员培训费、提供相关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托育点建设,充分发掘市场潜力;要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增加优质托育供给。
二要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家庭托育点经营资质的审查力度,保证托育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经营,合理确定托育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加大对家庭托育点收费的监管力度,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借助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实时监控等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管,更好守护婴幼儿成长。
三要开展托育培训,培养更多专业人才。要制定出台家庭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的鼓励政策,如补贴从业人员考取各类资格证书的费用,鼓励幼儿教师老师培训、考证;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也可以针对育婴师等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公益性的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从业者的科学照护水平。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看法,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