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满足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实现扶贫项目科学编制,管理规范,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巧家县扶贫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巧家县扶贫办公开选调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9名。具体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扶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二)巧家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已经转正且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按事业人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必须是已转正且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年限不属于在职在编工作年限。
(六)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七)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新录用工勤人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制定公开选调计划。
按岗位需求制定计划,拟定岗位说明及公开选调条件。具体的公开选调条件和要求详见《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巧家县扶贫办统一在巧家新闻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巧家县扶贫办共同组织。巧家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对参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巧家县扶贫办会议室(三楼)。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巧家县扶贫办在会议室(三楼)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巧,联系电话:0870-7121674,手机:15012258898。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原件各一份;
(3)按干管权限,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按干管权限,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分工(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
3.岗位选择。
参加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中对专业的划分,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对照《巧家县扶贫办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查找自己可选报的公开选调岗位,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选一种从属报名。
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巧家县扶贫办报名工作人员,由巧家县扶贫办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4.信息公布。
巧家县扶贫办根据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的要求,对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个别岗位达不到1:2要求的,可适当放宽,也可相应地裁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岗位。巧家县扶贫办在巧家新闻网上公示报名审查及岗位削减等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后,确定列入后续选调程序的人员,均不得放弃面试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笔试。
笔试由巧家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此次公开选调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只测试《综合知识》一个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请于2017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扶贫办办公室(一楼)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如最后一名出现同等分数则同时进入面试。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巧家县扶贫办结合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后,由巧家县扶贫办在巧家新闻网上公示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五)面试。
1.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方式以及面试时间。
面试由巧家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组织。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3名从全县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选派熟悉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担任,另外2名由巧家县扶贫邀请具有相关岗位经验的人员组成。面试方式由巧家县扶贫办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选调程序。
(六)考察和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面试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②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与选调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
考察和业绩评价由扶贫办根据选调岗位制定考察和业绩评价实施办法,实行分值量化,总分100分。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选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
加权合成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总成绩相同,则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若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从新组织面试。
巧家县扶贫办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巧家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人事调配权限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通知按时到巧家县扶贫办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巧家新闻网查询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涉密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巧家县扶贫办咨询电话:0870-7121674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巧家县扶贫办
2017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