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共8名,均为事业岗位,其中:郯城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2人,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3人,郯城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人。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7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郯城县内各事业单位(不含市以上驻郯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一年(2016年8月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师郯路15号郯城县人社局1213室)。
报考人员须填写附件2《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和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由本人持2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照片背后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写明工作年限,每人1张,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报考的,还需同时提报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费每人100元。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最终确定的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考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经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提交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内容,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6、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9-6107002
县商务局办公室:0539-6221202
郯城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