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快递进村”是指快递服务通达建制村,既包括快递企业直接设立站点的模式,也包括与其他商业组织合作提供快递服务等多种模式。推动“快递进村”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村‘电商配送’渠道建设”。李克强总理在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2021年提出“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快递进村”成为国策并连续两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7月1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措施,更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会议指出,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进一步便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是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内需潜力的重要举措。一要促进农村电商与农村寄递物流融合发展。依托“互联网+”,加强城市市场、物流企业与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衔接,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和冷链仓储加工设施,助力农产品销售,特别是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二要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在东中部农村地区,更好发挥市场力量作用,引导企业驻村设点,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在西部农村地区,发挥邮政在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快递、供销等合作,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三要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材料2:早在2020年4月,国家邮政局便印发《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核心主旨是“快递进村”,快递服务下沉到建制村;主要手段是快递企业在建制村设立直营服务站或与三方商业组织合作代收派业务;总体目标是2022年底,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之间流通渠道基本畅通,农村综合物流服务供给力度明显加大,快递服务“三农”成果更加丰硕,广大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快递服务,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同时明确要求,2021年底建制村快递网点覆盖率为东部100%、中部85%、西部65%,全国80%;2022年底建制村快递网点覆盖率西部80%,全国95%。
为实现此工作目标,《行动方案》提出要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领,市场配置、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鼓励邮快合作、快快合作、驻村设点、交快合作、快商合作及其他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并通过编制快递业“十四五”规划、展开“进村”模式试点、打造“中国快递市范城市”等方式,构建保障机制和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