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社字〔2016〕164号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设立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德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并对有关部门单位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人员进行整合。现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制及选调安排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0名,内设5个职能科室,各配备科长1名、副科长1名。为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先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与数量
从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中择优选调11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科级干部人选,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选中择优考察确定:
1.信念坚定,原则性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从事多年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及其他工程招投标、土地及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选调职能科室科级干部,需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
7.身体健康。
(二)其他工作人员,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选中择优考察确定:
1.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律性强;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从事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及其他工程招投标、土地及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选调人选: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有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从事相关业务人员不受报名条件的限制,全部报名;其他市直部门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市直部门单位人事(干部)科(室)认真审核报名人员“三龄二历一身份”、干部档案、备案手续等情况,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于11月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中心综合楼9061房间)。
报名材料:干部档案,本人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选资格条件及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问题,经查属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报名人选德的考察,全面了解报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经组织考察,报市政府研究,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四)办理手续
为确定人选办理工作调动与任用手续,随转行政、工资、党组织等关系。
五、纪律要求
严格推荐条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和业务骨干推荐出来。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在选调前突击提拔干部,不允许向组织讨价还价,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公平公正。
此次选调人员表现记入组织考核档案,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咨询电话:2687084
监督电话:0534—12380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