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通过省级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队伍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目前在永新县工作的;②永新籍在外工作的;③配偶在永新县工作的。
(二)选调岗位人数。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人员3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政务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因岗位特殊要求,限男性;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⑤与选调职位存在回避关系的;⑥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永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时间。报名地点为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①县内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②县外的人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请把相关资料影印件发至县人社局邮箱:yxxrbj@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永新县政府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⑥县外报考人员,本人属永新籍的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配偶在永新工作的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后对入闱调研人员再进行资格复审,县外人员必须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调减职位计划数。
5.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调研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调研。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调研。按照调研题目进行调研,再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文章,根据调研文章确定调研成绩。调研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综合文稿的写作能力。考生自愿放弃入闱调研资格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入闱调研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调研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调研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及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9.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选调职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以及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并通报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
2.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发布,有关事项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7734471、7734431(县人社局)
0796-7722121、7717359(县政府办)
监督电话:0796-7722060(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