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18年考核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等网页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公布的指定电子邮箱;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3.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海南省农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个人简历、计划生育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章)、个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及以前毕业人员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位证,以及毕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计算机等级证书及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政治面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压缩文件包以姓名为文件名)提供。
报考人员应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用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信箱781871557@qq.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单位+专业”。
(3)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联系人:颜礼有;联系电话:0898-65250702。传真:0898-65231208。
(三)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对外公开,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与应聘人员情况,由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月11日。
2、考核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
3、考核组:由我院的领导和相关专业的专家共5人或7人组成,采用答辩和岗位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对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五)体检
院组织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组织通知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后,按程序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颜礼有
联系电话:65314996 手机:18078919986
传真:65231208 电子邮箱:781871557 @qq.com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督电话:6522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