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名股级干部,一些前来办事的群众称呼我为领导,我纠正他们,我不是领导,因为股级干部不属于领导。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务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正国级、副国级、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这十个级别,分别对应国、省、市、县、镇这五个层级的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
法律上并没有股长的说法!
可是,为什么股长成为普遍性现象呢?
因为最低一级的行政单位是正科级单位,包括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
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的正职领导是正科级,副职领导是副科级,加在一起称为领导班子。
一般来说,只有领导班子成员才能称为单位的领导,所以我国最低级别的领导是副科级领导,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副镇长、副乡长、党委委员等,或者县局的副局长、党组成员等。
然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于一个乡镇政府来说,大的乡镇政府有几百上千人,小的乡镇政府也有几十上百人,领导班子却只有十来个人。
一方面,十来个领导很难管理乡镇政府那么多工作人员,需要中层干部帮忙管理和分担工作;
另一方面,县直部门很多,大大小小有几十个,每一个县直部门都有工作需要交给乡镇政府来完成,不可能都由这十来个领导去对接,需要对应县直部门来设置乡镇政府的中层机构,任命中层干部去负责某一项或某一个领域的工作,负责跟县直部门对接详细业务。
而乡镇政府的中层干部就是我们所说的股级干部。
但在乡镇政府,一般不叫股长,而是XX办主任,比如党政办主任、党建办主任等,因为乡镇政府设置的中层机构一般都称作XX办公室。
而在县直部门,比如教育局,设置的中层部门一般叫XX股,那么中层干部就叫股长了。
股长(股级干部)由谁来任命的呢?
其实也很简单,只要理解了干部管理权限,就明白了。
一般来说,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处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厅级干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那么,很明显,股长(股级干部)由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管理。
也就是说,股长(股级干部)的提拔任免,都由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自己决定,乡镇领导班子会议和县直部门班子会议通过,由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发文任免,就可以了。
但有一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中层机构设置并不是由乡镇和县直部门自己说了算,而是由县委编办制定三定方案,通过三定方案来确定中层机构。
因此,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虽然可以自行任免股长(股级干部),但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股长(股级干部)的任免流程相对比较简单。
因为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有资格任免股长(股级干部)的人不多,一把手基本能够掌握情况,省去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这三项常见流程。
以乡镇为例,一般是由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共五人小型会议酝酿初步人选,然后党委书记决定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再由乡镇组织办走流程,任前公示、发文任免、县委组织部备案。
关于发函征询意见的事情。
有一种说法,乡镇任免中层干部的时候,会发函给对应的上级县局,征求上级县局的意见,以示尊重。
但其实这个做法已经慢慢被淘汰了,就算有,也是形式主义,表面上发函征询一下意见而已。
要记住,人事权是体制内最大的权力,属于自己可以掌控的人事权,必然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乡镇政府是正科级,上级县局也是正科级,大家是平级的,上级县局还不够力量影响到乡镇政府股级干部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