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从县房管所工作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为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截止2017年3月31日前在编在册的县房管所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1、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2、 单位同意报考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的。
4、热爱此项工作,具有完成此项工作能力的。
三、选调名额
本次为蓝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8名。
四、选调的方法步骤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考察、考试、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址: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8:00)
4、报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单位开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及住建局同时签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身份情况,工作表现情况,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是否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1)笔试的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8人。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通过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