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为部分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党群部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公务员6名、事业干部7名)。具体岗位分别是:
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2名;
2.县委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事业干部各1名;
3.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3名;
4.县委宣传部所属单位事业干部2名;
5.县编委办公室所属单位事业干部1名;
6.县档案史志局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县纪委(监察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县委办公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干部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3.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干部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具有摄像、照相及制作电教课件(微视频)专业技能的,年龄可放宽2岁。
4.县委宣传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事业干部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5.县编委办公室: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6.县档案史志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热爱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及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写作能力。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各镇机关录用公务员在镇机关服务期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5.事业单位干部,尚在录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3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
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布报名资格条件、选调程序等事项,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二)报名
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携以下资料在宁陕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
1.《宁陕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面向社会公布合格者名单,发给准考证,并通知其参加选调考试。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有关职位的选调;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
1.笔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
1.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按与职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资料及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时间安排
3月28日至4月9日为公告、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14日为报名阶段;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宁陕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办公。
咨询电话:6826331 监督电话:6822027、6812380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