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为实现我市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政府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大楼即将投入使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详情见附件《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北安市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26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干部身份;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2、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处分期间或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27日9时—9月7日17时。
报名地点: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铁西市政府大楼0108室)。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三)体检。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选调资格,经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6-642675615561689933
监督电话:0456-64267970456-6426198
以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