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铜仁市(含区[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吃苦耐劳。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工龄2年以上,计算工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016年及以后,新录(聘)用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在任职、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选拔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下午18点(周末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到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tr5200059@163.com)。
有关要求:填报《铜仁市2018年公开选调接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拔资格条件。
(三)对象确定
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名人数或经面试达到岗位要求人数不足4人,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四)适岗试用
拟选拔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适岗手续,适岗期间,拟选拔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拔人员适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
此次公开选拔事宜由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5200059(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