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目标考核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县目标考核中心选调事业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文秘写作、考核督查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不含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7年2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适当放宽。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个乡镇从符合条件的事业人员中择优推荐2-3名,县直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人员亦可在汇报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直接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分配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508室。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加试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测试相应岗位技能,满分为100分,由高到低按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按笔试和加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加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共同组织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试用、调动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确定为选调对象),分别在临洮党建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半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调动。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该职位的回原单位工作。
凡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临洮党政网(www.lintao.gov.cn)、临洮党建网(www.ltdjw.gov.cn)、每日临洮和临洮党建等公众平台发布,报名表格从临洮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
2.笔试、加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加试、面试时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联系及咨询电话:0932-2242206 。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2-2242212)。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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