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安排部署,确保县委巡察机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8名,带编制调入,编制分别列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财政全供人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单位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科员级及以下人员;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4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6:00。
(三)报名方法: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推荐方式报名。在2017年12月11日至 12月14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睢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版1寸照片4张到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点:县委二楼西侧,咨询电话:3083623)
睢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