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三转”要求,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满足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人数
10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
三、遴选范围
渑池县党政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编制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干部身份;
四、遴选条件
遴选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二)、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8月7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5年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
7、调入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8、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黄河路西北。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遴选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科30元,考试一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笔试前两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所需材料:《2017年渑池县纪委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
对遴选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法院、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共同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一科):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 8:00— 10: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综合情况,择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六、监督及公示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398-4819788。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确定渑池县廉政网(www.mcxlzw.gov.cn)作为专用网站,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为方便考生了解查询最新信息,最新公示信息也将在清风渑池微信公众号(hnmcjw)第一时间推送,请广大考生关注。
七、本方案由中共渑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公开遴选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