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系统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綦江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綦委组〔2017〕26号)中的《綦江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常态管理机制的通知》(綦江人社发〔2013〕64号)精神,经研究,我区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区内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人员15人,具体单位、职位(岗位)、条件等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区内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有街镇基层医院工作经历3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任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见习)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聘)用或调入现单位后工作未到3年的。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九楼909教室,具体地址: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材料,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各1份,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印证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023-87268706)。
(二)资格条件初审。由区卫计委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需达1:2的比例方可开考;同一岗位未达开考比例且有多个遴选名额的,则按要求减少遴选名额(紧缺岗位除外)。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5日在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具体地址: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17:00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503房间)领取考试须知。
1.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区卫计委将报名情况送区人社局按照遴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考生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年度考核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次加0.5分,考核年度为2015年、2016年、2017年。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年度考核加分。
考试成绩在党政内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遴选名额等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区卫计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工作与实绩考察。
(五)提出初步人选。根据有关报考条件,结合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后,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