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金华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文秘与档案管理1名、会计1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2周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9年8月31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方式: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财富大厦19楼1929办公室报名。也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市建设局19楼1929室,邮编:321000。收件人:唐有新,联系电话:0579-82468029。
3.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取消相应选调岗位。
(二)组织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应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并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录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市建设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468029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628579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