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实际,呈贡区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职位6名。
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助理职位3名。
详见《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面向全省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
云南省法检系统中(呈贡区除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审判辅助人员年龄要求为:本科生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检察辅助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务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5.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最低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及检察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需要回避的;
7.尚在任职(新录用)试用期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开发布。考生自行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及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报名参加选调。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报名方法
报名请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5)。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上传审查:
(1)《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相关资质证书;
(4)报考诚信承诺书;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地填写意见。
(2)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在后期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选调单位审核,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信息和材料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5.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7.报名调剂
公开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即每个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职位,削减选调职位的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选调职位人数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选调职位,网络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24:00。
8.公布报名情况
2020年8月21日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公布最终报名和职位开考情况。
9.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9:30期间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定于2020年8月29日(周六),笔试地点:昆明市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持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须粘贴个人照片,蓝底免冠小一寸);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原件,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1份;
(9)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选调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作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选统一公布。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统一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核定。
(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统一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时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为拟选调人员。
2.体检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考察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研究决定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如经面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能力素质等现实表现与选调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可取消该选调职位。
(十)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调动任职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向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重新确定职务职级。选调到呈贡区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从正式调入我区之日起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跨区调动或参与省、市相关部门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通报。
(四)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如果放弃选调的,须在面试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呈贡区的选调。
(二)未尽事宜分别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7490235(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71-67477110(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71-67490176(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纪检组)
监督电话:0871-67479108(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附件:
附件1: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附件2: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为8月12日—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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