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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3-08-01| 来源:北辰遴选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现将《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是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升级,为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挑大梁”、“当好排头兵”。《规划》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以文旅融合、供给优化、提振消费为核心,通过丰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结构及消费环境,放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引领效应,兼顾文化和旅游产业及事业、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空间,进一步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为昆明市提升国内外文化和旅游产业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高质量可落地、有广泛群众基础、有长远内生潜力的“十四五”规划。

《规划》系统阐明未来五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加快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文化和旅游成绩总结

一、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成功创建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已基本建成涵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制定印发《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各县(市)区制定并颁布本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和标准。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日益丰富,初步形成了一套功能齐备、层次多样、覆盖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化、社会化进程稳步提升,“昆明公共文化云”平台上线运行,文化消费惠民试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

二、文化遗产保护扎实推进

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推进,不断完善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市已经形成市、县、乡文物保护管理三级网络。不断加快博物馆建设,注册备案博物馆数量在“十三五”期间增加了10家,持续开展“昆明市流动博物馆”活动。非遗保护深入开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动非遗保护,不断加大非遗保护扶持力度,不断创新非遗保护传承发展。

三、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涌现出一批民族特色浓郁、彰显昆滇文化、时代特色鲜明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和原创艺术佳作,共创作各类文艺精品15部。获得国家级奖项1个,省级奖项10个。建立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机制,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逐年落实,进一步促进昆明市的文艺繁荣发展。

各类大型活动丰富多彩,文化惠民演出成绩斐然。“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参与组织承办各类大型活动44场。开展各项文化惠民演出活动18964场。

四、对外文化交流水平升级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深入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友好交往,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渠道。参与国家举办的文化年、文化节、展会以及重要外事活动,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利用国家平台和国际舞台展现昆明市民族歌舞艺术精品剧目、云南原创交响乐作品,彰显昆明文化。市专业院团随国侨办前往欧洲等国家和港台地区,进行文化宣传演出。不断深化文化、旅游、体育国际交流合作,推出以“中国春城”为主题的新版海外宣传片,邀请海外客源地媒体及旅行商赴昆明考察踩线及拍摄宣传片。加大昆明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宣传。发起组建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立昆明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新平台,不断提升昆明和滇池的国际美誉度、知名度。

五、文化市场改革持续深化

扎实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标上海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全面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出台《昆明市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六、旅游产业发展进入高质量新阶段

着力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有序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有关规划,各项规划指标超额完成。昆明先后被列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全国十大最具文化影响力城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石林彝族自治县入围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经济快速增长,全域旅游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入库的旅游重点投资项目175个。2016年—2019年,重点旅游项目投资达915.93亿元。旅游接待人数和总收入获得跨越式增长,2019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733.61亿元,同比增长25.39%;接待游客总数1.86亿人次,同比增长16.14%;对比2018年全国旅游人次8.4%和旅游收入11%的增长率,增速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昆明市旅游业进入“产业实力强、带动作用广、质效水平优”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七、旅游宣传推广与国际合作效果明显

不断加大昆明文化和旅游品牌的推广力度,多措并举,创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销。围绕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昆明分会场活动”。结合长水国际机场辐射面广、人流量大等优势,在昆明长水机场开展昆明旅游形象及昆明旅游公益宣传。组织实施12306到昆高铁旅客短信营销项目及入昆四个方向高速收费站广告牌宣传项目。开展“春城花都·好享昆明”为主题的2019云南昆明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系列活动,赴上海、广东等地开展昆明少数民族风情路演、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品推介等活动。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宣传推广成效显著。大力推出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拓展昆明市旅游客源市场,助推全域旅游发展。不断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旅游交流合作,为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客源互换、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海外合作步伐加快,旅游对外宣传不断深入。在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等国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海外旅游营销网络建设取得阶段成绩。利用好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南博会等国际会议会展平台,积极动员有关旅游企业参展,充分展示昆明旅游形象,建立良好合作机制。

八、市场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市场整治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市场整治工作成效措施得力,文化市场整治成效显著,旅游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定《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形成四套综合监管机制。先后开展娱乐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黑导游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全省率先推动旅游大巴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实行旅游团队行程单实时监管。积极推动昆明市旅游电子合同上线,实现电子合同签订全覆盖。建立退货机制,优化游客购物消费环境,游客购物退货做到100%办结。

强化线上旅游市场监管,开展线上专项监测和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中心综合调度协调作用,畅通主管部门工作沟通渠道,建立有效处置机制。2019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文旅部通报表扬为“2017—2019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办案单位”,市旅游市场监察支队被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为“2018—2019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云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第二节 “十三五”文化和旅游存在问题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供需不匹配,总体布局欠佳。旅游公共服务供需错位,与旅游直接有关的旅游厕所、集散、交通、租车等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融合不足。

文物保护利用不足,文化遗产保护压力大。文物保护缺乏专项资金和专业人员,文物保护单位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开发。受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冲击,民族传统文化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

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不足,产品业态创新不够,门票经济面临拐点。全市旅游产品以观光游览为主,产品复合度不高,高品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不足。高A级景区数量匮乏且增长缓慢,国有景区过度依赖“门票经济”,景区内现有产品难以满足消费市场的新需求。网红产品等新业态产品产出不足,创新乏力。文化和旅游商品尚未实现突破,缺少文化植入和市场化运作,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偏低。

国际化水平不足,入境旅游有待提振。入境旅游接待量与周边省市相比增长缓慢,入境游客占总旅游人次的比重偏低,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产品。国际化的接待和服务水平不足,住宿品牌国际化、品质化不足,国际度假品牌与高端个性化度假酒店缺口较大。

第三节“十四五”发展机遇和挑战

文化自信,助力文化繁荣发展。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我国文化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要求不断深化。昆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元素丰富多彩,长期以来的文化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背景下,促进旅游与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等结合,开发以科技赋能、深层体验式的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将迎来新机遇。

民族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助推昆明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云南省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昆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旅游最佳目的地,助力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昆明作为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战略支点,要紧抓政策机遇,发挥排头兵作用,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迈入新台阶,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打造美好生活旅游目的地示范先行区,促进昆明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的设立将为昆明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强大支撑。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的建设将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加快“走出去”和“请进来”,拓展客源市场,促进跨境自驾通关更加便利。随着国家在昆明机场实施更为灵活的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游客落地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对免签国商务、旅游客源吸引力进一步提高。

疫情常态化,大健康产业有望进入全民需求时代。受全球疫情冲击,入境旅游需求持续低迷,国外疫情多变,危机管理模式将进入常态化。同时,疫情对文旅消费习惯产生重大影响,有效催生了线上消费、短线周边游等新兴市场,后疫情时代文化旅游业将更加强调产业韧性和发展质量。疫情过后,大众的旅游消费心理和方式也必将发生改变,“洗肺”、“透气”、“放风”类旅游产品将成为短线周边游的首选。“夜经济”、“健康生活目的地”、“大健康”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将迎来发展机遇期。应抓住消费心理转变的契机,加快推出康养旅游产品,增加旅游产品复合度,力争在疫情结束后成为国内首选的康养旅游目的地。

科技赋能化,为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新引擎。产业革命催生新经济,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将在“十四五”时期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文化和旅游产生颠覆性和革命性变化。云南省全力布局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催生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智慧旅游迎来发展机遇。《“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昆明成为云南省信息产业核心聚集区、我国西南地区信息新引擎,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信息经济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抓住5G、超高清、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机遇,加强对昆明少数民族风情、历史文化、春城花都的展示应用,对打造智慧文旅项目,实现文旅产业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意义重大。

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游客需求和消费偏好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将从低层次和单一化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将加速融合。要准确把握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立足实际,抓住文化和旅游市场迭代升级机遇,强化价值引领、品质提升,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持续升级传统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打造文化和旅游新形象新品牌,加快建设现代旅游目的地,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形成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新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特色化、品质化需求。

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做大总量、做优质量,引领带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春城昆明更有温度,让人民更加幸福,使昆明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以生态文明引领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对滇池、阳宗海等生态敏感区域要坚持保护第一、坚守生态底线,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确保文化内容生产绿色健康、项目建设严守红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挥文化产业轻资产特点,助推生态经济崛起,将昆明打造成人、文、城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城市。

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共建共享。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大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创作生产导向,坚持创作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作品,坚持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发展,使全体人民在文化和旅游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逐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愿望。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不同群体文化和旅游权益等方面的主导理念和引导作用,树立成本和服务意识,强调存量资源的优化整合,加快补齐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共建共享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文旅融合。将创新摆在文化和旅游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内容、形式,促进文化、旅游、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效能,努力丰富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推进“5G+”智慧文旅建设,创新文化和旅游应用及传播方式。增强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创新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革创新促发展、促繁荣。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遗产保护体系,大幅提升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能力,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人民群众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春城花都”品牌影响力,持续丰富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实现昆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升级,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人文交流中心和国际旅游中心。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以更大手笔推进“旅游革命”和旅游业转型升级,当好云南旅游产业国际化的“排头兵”,引领带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实现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突破3.65亿人次,2021—2025年均增速不低于22%;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083亿元,2021—2025年均增速不低于22%;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17%以上,旅游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十四五”重点任务

第一节 统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体系

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全域旅游理念为引领,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辐射带动强的精品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和夜游项目,创建一批品质化的文旅小镇和特色村落,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类新业态新产品,当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优化布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构建“一核一圈四区五走廊”的旅游业发展格局。“一核”,即国际都市文化旅游休闲核心区;“一圈,即环滇池生态文化旅游圈;“四区”,即大石林文化和旅游片区、环阳宗海文化和旅游片区、大轿子山文化和旅游片区、磨憨跨境文化和旅游片区;“五走廊”,即连接主城—富民—禄劝—攀枝花文旅走廊、主城—嵩明—寻甸—东川—成渝(贵阳)文旅走廊、主城—安宁—大理—丽江文旅走廊、主城—晋宁—玉溪—西双版纳—磨憨文旅走廊、主城—宜良—石林—两广文旅走廊。

(一)做强国际都市文化旅游休闲核

以五华、西山、官渡、盘龙、呈贡5个城区为核心。文化方面加大对工业厂区的利用,积极推动金鼎山片区发展。加快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休闲娱乐、会展节庆等,进一步提升文化引领和文化交流功能。旅游方面整合重要旅游资源,加强都市休闲氛围、“春城花都”花旅氛围和夜游氛围营造,繁荣夜间经济,创新文化体验、丰富消费业态,升级城市旅游配套服务,形成昆明文化旅游核心区,打造最昆明、最云南的国际化都市休闲核心。坚持以国际化理念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和都市旅游发展,用国际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来配套服务要素、打造文旅产品、推进管理服务、培育企业、塑造环境,全面引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化建设。

落实环翠湖片区改造提升蝶变行动。以翠湖—讲武堂为核心,借助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演艺、都市夜游,整合提升西南联大旧址、云南大学、昆明老街、文庙、胜利堂等周边历史文化资源,升级打造最具昆明味道的文化休闲与消费体验第一载体,建成昆明中央游憩区、文旅商产业创新集聚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承载与创新区。创新打造翠湖—讲武堂片区,继续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升级文化休闲体验,丰富文旅消费业态。整合周边资源,打造翠湖博物馆集群文化旅游新地标,集中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气息。

强化“春城花都”都市时尚休闲氛围。借鉴巴黎浪漫之都的经验,将花卉融入到全城的细节当中。推动斗南花卉小镇等花卉有关项目建设提档加速,做好昆明世博园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国际花卉博览会品牌知名度。主城区沿主要交通干线、社区、小镇等建设一批立体花巷、花街、鲜花小镇、花主题社区、鲜花节庆展览项目,营造春城无处不飞花的花园城市休闲氛围。对接世界级文旅品牌,进一步丰富都市度假体验,打造多样化的都市旅游综合体,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休闲度假型、会议会展型、文化娱乐型、商业旅游型都市旅游业态集聚区。

打造“夜昆明”核心示范区。重点点亮“一江一湖”(“一江”即盘龙江,“一湖”即翠湖)。点亮盘龙江,恢复盘龙江水上观光航线。点亮翠湖,分期对翠湖实施整治提升,同步实施环翠湖夜游项目,成为昆明最具文化韵味的都市夜游精品线路。多措并举,打造多样化的本土夜间产品,包括夜游景区(公园)、夜游街区(美食街区)、夜游活动、水上演出等,打造一批夜间文化项目营造“夜昆明”休闲氛围。

着力文创产业撬动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借文创产业园区搭建文化和旅游发展平台,支持开展百年米轨·历史文化旅游走廊项目前期工作,将米轨观光列车打造成昆明历史文化观光休闲旅游项目,串联起沿线周边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人文景观。促进文旅康养融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产业协调发展,利用官渡古镇周边IP资源,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和文化传承研学体验服务,打造2个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的文化特色街区,延展“文旅官渡”产业链;以创意设计、VR/AR、影视动漫等为重点,培育10个成长型种子企业,打造2个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1个有核心竞争力的示范园区;举办昆明“金茶花”文创大赛、官渡文化节,增强官渡文化品牌吸引力。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巩固发展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业态。

(二)做实环滇池生态文化旅游圈

以滇池及滇池度假区为核心,包括西山、呈贡、晋宁、滇池度假区4个经济单元,辐射安宁市。严格践行“两山”理论,坚守生态底线,构建内圈生态休闲圈、中圈文旅度假圈、外圈辐射拓展圈的联动发展模式,增加生态景观设施和服务,营造良好休闲度假环境氛围。文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老城区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转移,丰富文化产品种类。旅游方面打破行政区域界线,整体规划布局环滇池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项目,丰富会议会展、康养度假、主题娱乐、节庆赛事等产品,增强环滇池区域品牌影响力。

内圈:生态休闲圈。内圈抓好生态保护、湿地公园建设、水上及环湖特色交通构建。继续落实滇池保护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滇池特色航运工程,推进滇池环湖轻轨建设,进一步完善环滇池慢行智慧游览系统。

中圈:文旅度假圈。中圈抓好重大文旅度假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滇池北岸、东岸发展,强化西岸和南岸建设,实现环滇池区域高端度假均衡发展,继续推动滇池度假区大型文旅度假项目建设。以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紧抓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机遇,继续打造会展和世界级体育赛事品牌。

外圈:辐射拓展圈。外圈以滇池为核心进一步辐射安宁、晋宁的其他范围,放大滇池影响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高原湖泊休闲度假标杆示范,联动和盘活周边区域,共同构建环滇池大旅游、大健康发展平台。

(三)做活大石林文化和旅游片区

以大石林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宜良九乡风景区为核心,主要包括石林、宜良2个经济单元。整合资源,加快石林、宜良等区域的联动发展,推进传统景区旅游革命,全面创新景区发展模式,升级旅游服务配套,加强阿诗玛文化全域活化,形成“石林+九乡+区域盘活”的旅游发展格局,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景区。

深化石林—九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传统景区服务升级,强化周边联动发展。做活阿诗玛文化,深化石林文化内涵;做强民族风情体验,丰富九乡消费业态。加快精品旅游景区、主题乐园、度假小镇、休闲农业综合体等项目的建设。

(四)做精环阳宗海文化和旅游片区

以阳宗海风景区为核心,依托地热温泉及湖泊景观两大资源,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全面创新度假区发展模式,抓好大项目布局和引进,强化中高端休闲旅游业态的开发,打造国内知名的高原滨水旅游度假区。

(五)做特轿子山—红土地—格勒湖—牯牛山旅游片区

以轿子山景区、红土地风景区、格勒湖、牯牛山为核心,包括东川、寻甸、禄劝3个经济单元,辐射嵩明、富民。以轿子山、红土地、格勒湖、牯牛山一体化发展为核心,整合优质资源,突出康养、运动、山地休闲的主题特色,创新发展体育旅游,强化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完善北部区域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联动周边区域形成北部旅游发展的重要引擎。

(六)推进磨憨跨境文化和旅游片区

充分发挥磨憨的区位优势及政策叠加优势,借助昆曼和中老铁路黄金大通道,以磨憨口岸为中心,把文旅产业融入磨憨—磨丁经济开发区建设一体推进,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底色,凸显边境多国风情体验,深度开发康养旅居、休闲度假、边境购物、娱乐演艺、森林探险等旅游产品,打造“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和跨境旅游示范区。

(七)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发挥昆明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中的畅行枢纽、转型示范和要素辐射作用,全面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成为大滇西旅游环线的核心节点及业态服务创新示范区。为大滇西旅游环线区域内全域旅游、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能,联合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深化昆明商贸服务功能,共创联动文化旅游品牌,联合开发市场,提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凝聚旅游开发合力,推动“快旅慢游”、“一程多站”、“一线多游”等旅游方式。突出项目带动,引入优势企业扎实推进高A级景区、康养度假区、户外运动基地、文化遗产旅游区、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培育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和特色旅游乡村,建设“半山酒店”、乡村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园区等。集中资源要素推进符合“四化”要求的十大重点文旅项目,确保十大项目“十四五”期间建成接待游客,形成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核心旅游产品。加快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以城市更新改造为抓手,整体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向国内外呈现“春城花都”的全新形象。全面优化完善环线自驾服务体系。配合省级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积极推进昆楚、昆磨、昆石三条精品自驾线路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全市5个旅游汽车营地、15个旅游公路休息站、150座旅游厕所、28个观景台建设。加快全市景区和环线州市间联通公路建设,实现游客在环线内“快旅慢游”。开展环线州市全方位合作,与环线州市建立旅游业合作关系,在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介、互送客源、半山酒店建设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八)优化五条文化和旅游走廊

主城—富民—禄劝—攀枝花文旅走廊。依托京昆高速、昆倘高速—S29川滇界乌东德至禄劝高速—四川会理出滇入川高速,联动五华区、富民县、禄劝县辐射川南地区,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温泉康养、休闲农业、红色旅游等业态。

五华区围绕文化体验和文化创意两大品牌,重点建设环翠湖文化旅游区、文明街与南强街片区、金鼎文创园区三大支撑项目,实现文化功能与旅游功能的有机衔接,建设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品质都市文化旅游区,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

富民县依托特色优势农业,通过招商引资建设高标准市民休闲农场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项目。

禄劝县发挥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按照西部发展乡村民俗旅游、东部发展生态康体旅游、北部发展水电专项旅游的总体布局,突出生态体验和民族文化展示两条主线,建设不少于2家半山酒店,建成国内一流的特色生态旅游区。

主城—嵩明—寻甸—东川—成渝(贵阳)文旅走廊。依托渝昆高速、高铁等,发挥东川长江经济带节点优势,串联盘龙、嵩明、寻甸、东川,辐射昆明整个北部地区,联动成都、重庆、贵阳等大型城市,重点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康体运动、休闲度假等业态。

盘龙区围绕世博品牌,实现城市功能与旅游功能的充分融合,打造高品质商务休闲旅游区,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

嵩明县依托便捷的交通区位优势,将嵩明打造成为昆明一小时经济圈内重要的主题游乐、休闲度假旅游片区。

寻甸县依托多样化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休闲农业、自然观光等业态,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成为承接滇中城市群、拓展川黔地区客源市场的重要新兴旅游目的地。

东川区依托立体气候及自然条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特色乡村旅游和生态观光旅游,建成不少于2家半山酒店项目,形成河谷区重点发展康体休闲旅游区、高山区发展生态观光旅游的立体型新兴旅游区。

主城—安宁—大理、丽江文旅走廊。依托杭瑞高速与成昆铁路交通轴,联动西山、安宁,辐射大理、丽江,促进滇西城市群与滇中产业新区西区等协调发展与合作,充分发挥安宁温泉产业优势,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聚集度,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温泉康养、休闲娱乐等业态。

西山区围绕滇池山水城市资源优势,建成环草海城市文化客厅、国际知名的西山自然和历史文化景区;提升完善南亚风情园片区、金马碧鸡广场夜游产品。推进团结街道乐居旅游名村建设,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

安宁市围绕温泉和太平新城两大片区,突出温泉康养和休闲度假两大主题,推进八街、妥乐村旅游示范名村项目建设,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成为全市温泉康养、主题游乐和新型乡村旅游集中发展区。

主城—晋宁—玉溪—西双版纳—磨憨文旅走廊。沿昆磨高速、泛亚铁路中线发展,联动官渡、呈贡、晋宁,连接玉溪、版纳、磨憨,辐射老挝、越南,借势国际性大通道交通基础,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发挥文化生态旅游资源、花卉产业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节庆会展、休闲娱乐等业态。

官渡区依托商务会展积累的资源和品牌价值,重点完善国际商务会展配套功能,打造云南省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商务会展、文化艺术展示核心区。

滇池度假区瞄准建设世界一流湖滨休闲度假区目标,按照北区“腾笼换鸟”、南区注入国际IP的发展思路,围绕引入休闲度假业态、发展夜游经济、提升游客消费水平等举措,高水平提升改造云南民族村,海埂片区规划建设西部地区最大的湖滨休闲夜市,将度假区建设成为全天候国际化湖滨休闲旅游度假区。

呈贡区围绕“春城花都”品牌,重点建设斗南国际花卉旅游小镇等项目。推进乌龙古渔村开发建设,打造成为示范性旅游名村。

晋宁区围绕古滇和郑和两大品牌,以打造滇池南岸高端文化体验区和休闲度假区为目标,推动晋宁区二街镇鲁黑村打造旅游名村,建成不少于2家半山酒店项目,打造环滇池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圈的南部片区。

主城—阳宗海—宜良—石林—两广文旅走廊。依托云桂铁路、南昆铁路、昆石高速等主要交通干线,联动官渡、宜良、石林,联通北部湾和珠三角地区,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特色演艺、民族工艺品等业态。

宜良县围绕温泉和现代农业旅游资源,建成不少于2家半山酒店项目,形成昆明市新兴温泉康养、主题游乐和乡村休闲旅游片区。

石林县充分发掘世界喀斯特自然遗产和阿诗玛文化两大品牌,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启动石林旅游服务区休闲度假综合体项目建设,培育和丰富日间和夜间旅游消费业态,打造全天候民族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建成不少于1家半山酒店项目,推进糯黑民族文化旅游名村建设,不断拓展全域旅游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二、创新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依托文旅融合和新业态创新两大重点,加快旅游精品景区、休闲度假产品、旅游新业态、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突出项目带动,扎实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型旅游产业体系,进一步打牢昆明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

提升改造传统景区。推进石林景区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景区,加快西山景区、云南民族村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施石林景区、世博园、云南民族村、西山景区、九乡景区等传统景区旅游革命,全面创新景区发展模式,优化功能布局,坚决摒弃“门票经济”模式,增加体验性、文化性项目,建成一批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景区游览环境和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变景区被动消费为主动消费,提高景区二次消费和复游率,有条件的景区逐步实现免费游览。提升改造大观楼、讲武堂、翠湖等一批档次不高、游客体验度低的景区,植入文化元素和演艺项目,通过高科技声光电技术进行展现,提升游客体验度。到2025年,全市4A级以上景区全部实施提升改造,改造后传统景区旅游综合效益初步显现,非门票收入占景区总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

创建新业态景区。围绕环滇池、石林—安宁黄金旅游线路、北部旅游圈3大板块,建设一批新业态精品旅游景区,以生态、康养、度假、夜游等新业态为主,形成业态丰富、可游可居的引领现代复合型景区发展方向的标杆性精品景区。到2025年,全市新建景区计划投资约50亿元,新建成3—5个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的复合型精品景区。

盘活低效旅游项目。摸清各县(市)区停工、停业及低效旅游项目情况,对其开展投资效益评估,结合评估情况进一步细分出是否可盘活提升两种性质的项目,分类建立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续、转、提、关”路径,提出每个项目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盘活措施及时限,建立台账,实行办结销号跟踪落实,力争到2025年实现摸底一批、消化一批、清退一批、提升一批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推动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发挥效益,为推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建设注入新活力。

全力推进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完善提升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形成国内知名的高原滨水旅游度假区。突出健康休闲主题,积极推动安宁温泉特色小镇、石林旅游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安宁、晋宁、宜良等县(市)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安宁—富民温泉群、阳宗海片区温泉康体疗养度假产品,将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培育成为品牌特征鲜明的健康度假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的都市主题游乐项目。到2025年,全市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2家,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3—5家。

提升旅游度假服务要素品质。开展“名菜”、“名店”、“名厨”等品牌创建活动,推出一批“云南餐饮特色”代言品牌,打造昆明多元化特色餐饮消费集中区。提升“住”的品质,在旅游业发展较快的安宁、石林、宜良、晋宁、东川等县(市)区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加快引进希尔顿、万豪、香格里拉等国际知名酒店品牌落户昆明,支持民间资本建成一批石文化主题、民族风情主题、温泉主题特色酒店和民宿客栈。提升“购”的品质,在昆明试点建设一批诚信购物中心,打造价格最低、服务最优、监管最严、保障最好的昆明旅游诚信购物中心。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政策红利,积极探索旅游+跨境电商在各大景区的运用,促进跨境旅游、边境旅游和国际入境旅游合作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增五星级酒店5—8家,新建特色民宿约540家、康养度假酒店不少于30家;建成云南饮食文化大观园、10条特色街区、2家大型诚信旅游购物中心,形成至少1个系列“昆明礼物”。

(二)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休闲度假旅游业态

以打造富有云南味道的国际化旅游产品为核心,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要求,加快十大休闲度假主题游乐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近千亿元并建成运营,树立昆明旅游产品全新品牌和形象。

高标准规划建设滨水度假型、温泉康养型、山地休闲型、田园风光型半山酒店,重点推进古滇名城、轿子雪山、红土地、玉碑地、梁王山等选址项目建设,把半山酒店作为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昆明旅游从“常规旅游”向“健康旅游”转变。“十四五”期间,全市建成投入运营半山酒店不少于10家,分批有序建成投放市场。

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出文旅消费惠民措施,落实国有景区门票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昆明市A级景区推行景区淡、旺季门票价格制度。积极引导鼓励文旅企业参与昆明市文旅惠民卡消费项目,实施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推出旅游产品礼包和文旅组合套餐等文旅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继续加强昆明市“互联网+旅游”供应链试点示范区建设,推进全市智慧景区建设,完成全市旅行社、酒店、餐饮企业、购物企业诚信评价,鼓励文旅项目优先部署5G基站。全面优化昆明“游云南”平台上线资源,以旅游全要素、全领域“刷脸消费”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一脸通”工程、高速公路沿线智慧化服务、特色化服务的建设和完善,提升游客服务便捷度和体验感,力争昆明“刷脸”无障碍消费建设进度处于全国前列,提升旅游消费便利化水平。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按照文旅融合总体要求,积极培育健康养生、自驾旅游、乡村旅游、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新兴业态产品,持续扩大文旅产品供给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发展夜间和假日经济,以旅游休闲街区建设为抓手,促进夜游经济发展。包装打造一批夜间都市景观打卡点、夜间精品演艺项目、夜游休闲景区公园等夜间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乡村休闲旅游新发展

打造乡村旅游示范带。积极探索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旅游名镇和省级旅游名村、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为依托,提升主城区环城乡村游憩带,培育环滇池、安—宜—石和昆明北部乡村旅游示范带,“十四五”期间,重点启动1—2条昆明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制定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指南,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创建20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推动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经济效益、乡村投资、品牌打造、带动致富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地段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旅游要素聚集的优势,打造一批旅游建设项目推进良好、住宿设施独具特色、具有较高文化品质的旅游名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小镇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创建工作。对交通条件良好、旅游资源环境良好的传统村落进行项目推介和打造,进一步强化传统村落旅游接待服务功能,完善村落公共服务设施。到2025年,3—5个旅游小镇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特色小镇,建成6个省级民族特色村,5个省级旅游扶贫村,7个产业支撑突出的田园综合体项目。

(四)积极推动红色旅游创新发展

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主题,深入挖掘树桔红军渡等红色旅游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红色教育需求为导向,突出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树桔红军渡等1—2个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打造3条传承长征精神,展现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重要标识的红色旅游线路。

(五)培育打造文旅融合类新业态新产品

培育文旅融合产品。依托历史文化、公共文化、民俗节庆、民间工艺、土特产品等文化资源,重点实施东川树桔红军渡、禄劝皎平渡、寻甸柯渡等一批云南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修缮、展示、创作类工程项目,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文化服务嵌入景区景点建设。利用现代科技全新包装盘活聂耳纪念馆、云南陆军讲武堂、徐霞客纪念馆等传统“滇”文化遗产项目,推出聂耳纪念馆演奏国歌仪式、讲武堂春秋情景剧、“徐霞客带你游云南”声光电体验项目,赋予文化资源点更多旅游功能。

培育艺旅融合产品。深化文化艺术与旅游产业融合,在云南省大剧院、昆明剧院、春城剧院等场馆推出杂技、滇剧等特色文化演艺项目,推出《云南映象》、《七彩云南》升级版产品。重点开展“演艺+住宿”产品的融合发展,推进小剧场、庭院剧、文创产品与旅游民宿、精品酒店的产品整合,通过文创产品进客房、惠民演出进酒店、演艺产品+民宿等创新方式打造一批“旅游+景区”、“旅游+剧场”、“旅游+庭院”等文旅融合项目。创新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方式,策划举办花海狂欢节,提升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等一批文化节庆活动,增强文化旅游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努力推动县域节庆品牌打造,实现“一地一节庆”、“一县一品牌”。

培育体旅融合产品。依托昆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高质量地举办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昆明滇池国际龙舟争霸赛等品牌体育赛事,进一步提升体育品牌赛事品质,延展赛事系列活动,充实赛事活动内容,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积极培育各类参与性强、影响力大和旅游拉动功能强的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扩大体育赛事活动的综合效益。

培育康旅融合产品。重点推动以安宁梦云南国际康养度假区、东川大峡谷运动康养旅游度假区、华熙美丽健康小镇为核心的温泉康疗项目,以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为重点的医疗康养项目,加快推进昆明细胞产业园和昆明国际医疗健康城建设,助力国际大健康名城建设。

培育花旅融合产品。推动斗南花卉小镇等项目建设提档加速,提升国际花卉博览会品牌,打造对接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交易名片。昆明主城区规划建设一批立体花巷、花街、鲜花小镇、花主题社区、鲜花节庆展览项目,其他县(市)区各打造至少1条鲜花主题街区,抓住自然景观季节热点做好事件营销,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传播等方式形成新的“花主题”网红打卡点。支持鲜花产品研发生产,形成鲜花观赏、鲜花美容产品、鲜花膳食养生、鲜花期货、电商园艺、鲜花物流等花旅融合全产业链业态。

培育博旅融合产品。重点推进翠湖片区、龙泉片区、官渡古镇三大博物馆群落建设。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各类特色主题博物馆资源经改造提升后向游客开放。全力推动国家植物博物馆、云南普洱茶博物馆、东川铜文化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扶持一批民间民俗博物馆规范发展,打造成为昆明旅游新亮点。

培育展旅融合产品。充分发挥好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国际展会功能,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南博会”,大力培育引进有区域性或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与活动。鼓励和支持专业协会在昆举办专业展会。利用东南亚艺术研究中心等新场馆,推动一批专业展会、论坛落地昆明。提升农博会、花卉展等现有展会规模及水平。

培育工旅融合产品。推动特色工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以其自带的文化记忆,打造时尚新潮的文化创意、科普研学、休闲观光等旅游新型业态。继续推进创库、秘境M60创意园、金鼎1919文化创意园区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鼓励和推进其他工业遗存、遗址积极转型发展,进一步丰富博物馆、工作室、艺术展示空间等产业功能,对接市民和游客的文化艺术消费需求,植入丰富多样的创意餐厅、创意咖啡厅、酒吧、文创商品店等。以C86·LOFT商业中心等为重点,激活市区周边的工业文化遗址,创意打造与现代都市生活紧密连接,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业态于一体的现代城市生活空间。推动中国第一座水电站昆明石龙坝水电站、昆明国际无线电支台旧址、东川汤丹铜矿工业遗址等重点工业遗产打造中小学研学基地。

培育文旅商品发展。支持和培育文旅商品龙头企业发展。紧盯特色旅游商品的研究、创意、开发和营销,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落实,加大支持力度,实现设计、生产与销售的有效对接,积极培育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支持文化场馆文创商品开发与营销。发挥昆明众多省级博物馆、图书馆、艺术展馆、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的优势,借鉴故宫博物院等的文创开发与营销,鼓励文化创意与旅游商品结合,打造具有昆明特色文化符号的旅游商品。支持图书馆主动融入旅游消费场景。开展赛事引导,打造“昆明礼物”。强化古滇文化、非遗文化、花卉文化等的融入,设计并开发具有昆明地方特色的系列旅游商品。常态化举办文化旅游商品设计比赛和评选活动,鼓励参加省级和全国的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对获奖产品进行奖励。布局昆明市文创礼品专卖店。整合昆明特色文创旅游商品,形成云子、乌铜走银、斑铜等系列产品,并以专卖店形式布局于全市景区、交通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大型商场等,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服务水平,构建新的文旅商品营销体系。

三、提质升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明确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为龙头,以现代传媒业、信息传输服务业为主导,以节庆会展业、工艺美术品业、演艺业为特色“1+2+3”的产业结构。

(一)壮大龙头产业

壮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重点发展广告服务、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门类。在民族特色创意设计的基础上继续向“一带一路”延展,将民族文化元素和文化产品向世界传播。加强建筑设计业与城乡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建筑设计服务。继续鼓励设计产业在旅游、环境艺术、工业、文旅特色商品、会议会展、建筑等多个重点领域的应用和拓展。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创意之都”建设,建成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高水平文化创意设计基地,增强文化创意设计对其他业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升级主导产业

创新发展现代传媒业。强化对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深化传统媒体与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互联互通,不断更新和完善全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培育新媒体内容产业,创新媒体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方式。加快新型实体书店发展,将传统的书籍销售业务与休闲、娱乐、创意文化体验等结合,打造网红书店。依托昆明“天然影棚”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影视拍摄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导演到昆明取景,积极建设影视基地,提供全方位的影视服务。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产业。紧抓5G信息革命契机,以昆明信息产业基地等为依托,大力推进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为支撑的信息服务业。继续完善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一批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完善有关服务。促进昆明市网络文化产业的开发商、运营商、渠道商及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与融合,在互联网思维的指导下鼓励和扶持平台型文化企业的发展,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三)培育特色产业

做强做火节庆会展业。围绕“一个中心,两个高地”来打造会展产业,即围绕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这个中心,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和会议目的地城市。落实“三个推进,四个实现”,即推进“世博联盟大会”、“绿色产业大会”、“永不落幕的南博会”会展项目的策划和打造,全面实现“会展+旅游”、“会展+大健康”、“会展+绿色生态”、“会展+国家植物博物馆”的昆明会展模式4种形态,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会展和会展电子商务,加强虚拟会展与实体会展的互动和融合。以建设国际会展品牌为目标,发挥中国—南亚博览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大力培育引进有区域性或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与活动,全力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继续发挥昆明“春城”的有利气候优势,推进各类民族文化节庆、体育运动赛事等发展。

支持工艺美术品业发展。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步伐,促进昆明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注重与现实生活需求的紧密结合,打造凸显昆明文化艺术、兼具时尚创意的昆明特色工艺美术品。建立民族民间手工艺人培训基地和非遗传习馆,在艺术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建立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扶持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发展,将工艺美术品与昆明特色文旅商品的推广相结合,丰富宣传推广方式,拓展营销渠道。同时积极培育画廊、拍卖行、艺术家工作室、文化艺术中心等组成的工艺艺术品市场主体。

强化演艺事业发展。重点推进以民族特色、时尚元素、异域风情为特色的文艺创作、文艺表演、视听艺术和文化交流等文艺演出业的发展。在国内外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开拓演出市场,整合全市优质演出资源,形成以演出团体为核心,剧院、经纪公司、配套企业和服务公司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同时做好“演艺+科技”大文章,对老剧目进行升级,对新剧目创新换代。鼓励定制“演艺+科技”的中小旅游演艺项目发展,推进各类演艺进景区,拓展文化演艺平台,实现主客共享。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旅游演艺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优秀演艺产品“走出去”。加强演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升级。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

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效能、社会化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服务保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等方面提质创新,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一)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广覆盖增效能建设,补齐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短板,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消除城乡结合部服务盲区,继续整合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文化资源,确保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全达标,建成城区“一刻钟文化圈”。高标准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县(市)区进行公共文化场馆新建、改建和扩建。深入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加强精细化管理,拓展户外文化活动场地,协力推进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融入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内容,建设一批老百姓家门口的“文化客厅”和“城市书房”,更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多元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把文化惠民工程中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创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探索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和运营管理。

动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和常住人口数量变化,建设相应规模的设施,加快设施配置更新和服务更新,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维护管理,保障正常使用和运转。

延伸公共文化设施到市民群众身边。探索将市民公共文化需求与日常生活需求相结合的新机制,鼓励公共文化设施与公交站点、公园绿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商业楼宇等设施及公共空间相融合,实现设施的美化、舒适化和特色化,在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后逐步向“最美一公里”转变。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加快推进长水机场第二航站楼建设,完善长水国际机场航线网络,支持航空公司新开、加密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地区的国际航线和通往欧洲、澳洲、非洲、美洲的洲际航线,加密通往东、中部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及国内旅游热点的城市航线。鼓励廉价航空公司开通更多昆明航线,有效降低国际国内旅游交通成本。

构建中国连接南亚东南亚的铁路交通枢纽,推进渝昆高铁建设,助推泛亚铁路建设,加快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和长水机场站建设,完善“三主一辅”铁路枢纽格局。

完善公路网络建设。重点实施滇中城市群互联互通,加快进出昆明高速公路复线和“出滇入川”高速公路建设,提高全市3A级以上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的通达性。完善内部旅游巴士服务体系,开通交通枢纽至重点景区的直通车或景区之间的环线车。

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一)促进文化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征询和反馈机制,促进优质文化资源进基层进社区。聚焦市民新需求,加强公共文化内容生产和供给引导,促进供需精准对接。落实中央“放管服”精神,赋予基层文化单位在选择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方式上更大的自主权,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深化文化服务品质化提升

深入推进“春城文化节”、“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春城读书日”、“春秋十讲”等昆明品牌文化活动的提升打造,不断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发挥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结合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四大城市IP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利用重点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积极完善和补充公共文化服务和社区服务,举办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活动。充分挖掘花卉资源、大健康产业资源,构建绿色健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社会化参与。鼓励各县(市)区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

(四)以文化消费升级助推公共文化服务

继续打造文化消费新的增长极,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打造“夜昆明”消费品牌。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夜间文旅消费,依托昆明老街、环翠湖片区等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特色夜间“文旅商圈”。引导各类文艺院团推出夜间娱乐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鼓励高品质文化展览展示活动,推出丰富多彩的夜间文旅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主题设置、项目安排,不断充实公共文化内容产品,与时俱进提供对接新功能、新势能的“文旅+”产品和服务。

(五)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推广“互联网+公共文化”,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智慧图书馆体系,提升文化馆网络化、智能化服务水平。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与数字文化企业对接合作,大力发展基于5G等新技术应用的数字服务类型,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

(六)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发放“文化惠民卡”、“文旅体一卡通”,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消费月、消费季等活动。推进送文化服务下基层工程,推动送演出、送培训、送图书、送辅导下乡和高雅艺术、剧目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三、提高服务治理能力

(一)加强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

补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推进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推动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无线网络有效覆盖,完善基层群众需求反馈和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情况年报制度、群众文化团队备案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机制等。推广应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和地方标准。

扩大特殊群体服务覆盖面。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设计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继续开展暑期青少年文化活动、文化惠民演出、“艺术大课堂”、“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提高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对基层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倾斜。将更多优质服务送到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社会主体参与机制。出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搭建更加协调高效的志愿服务平台,开展更精准、更便利、更接地气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文化团队管理规范和保障制度,支持和鼓励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参与公共文化内容供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群众文化团队自治管理、基层文化能人参与管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活力和新动能。

(二)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改革

完善文化治理融入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有机融入城市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城市文化品质。在重要功能区、重要城市空间、街区社区建设改造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提升城市环境艺术品质。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统筹资源,共同参与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综合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社区治理,营造和谐文明环境。

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机构总分馆制。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全部纳入总分馆制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文化资源在总分馆联动共享,推进县域内图书的通借通还。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配送管理模式,推动资源下沉、扩大有效服务。

延长公共文化机构开放时间。推动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错时开放、延长开放及夜间开放机制,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持续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理事会建设,逐步完善与理事会相适应的制度设计,推进决策型理事会法人自主权,不断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图书馆、文化馆发展建设,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和供需对接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四、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

(一)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建设工作,探索公共文化机构增加旅游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设旅游服务点,探索引入智能化服务系统,提供旅游资讯与咨询服务,增强互动体验。在“昆明公共文化云”上增加旅游内容,打造一站式公共文化旅游服务集成平台,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丰富的文化旅游信息。

(二)构建覆盖全域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文化和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全市旅游集散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文旅融合的思路及要求,强化文化内涵的植入及与文化服务设施的融合,构建“1+5+9+N”四级文化和旅游集散服务体系。依托昆明重点旅游片区、长水机场及云贵铁路、渝昆、沪昆等高铁交通枢纽,重点建设昆明国际文化和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级),推进滇池国际会展中心、昆明南站、长水机场、石林、空港等5个文化和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二级)和西山、富民、安宁、东部汽车客运站、晋宁、东川、嵩明、宜良、禄劝9个文化和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三级)建设,结合各县(市)区下辖的138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其他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全市布局若干个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四级)。

继续推进自驾车露营地建设。以省级5条精品自驾旅游线路为重点,加快沿线自驾车露营地、休息站、旅游厕所、观景平台、网络基站等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旅游+交通”新业态发展,支持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等旅游交通方式发展。吸引一批省内旅游客运集团、国内知名网约车、租车平台在昆落地布网并实现全省联网运营。

构建昆明文化特色的标识标牌系统。完善主城区、旅游交通线、旅游城镇、交通枢纽等区域的旅游标识,推行中、英、泰、日、韩等多种文字的标识标牌。鼓励重点景区在标识标牌制作中体现自身文化特色。在对外开放的主要文化场馆及场所,推进与景区景点同标准完善标识标牌,并彰显自身文化特色。

第三节 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健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一)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引导地方政府、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把文物保护工作充分融入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文旅融合的全局工作中去。不断健全完善文物保护政策保障,结合昆明实际开展《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和有关政策制定工作,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的制定出台、健全完善文物保护有关政策制度。

进一步转变和拓展文物保护工作理念,不断拓宽文物资源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文物公布申报力度,积极储备项目申报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执行每三年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区政府每两年公布一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达到800项以上。

认真做好不可移动文物抢救和修缮。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在科学统计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存现状、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十四五”文物修缮计划,重点实施国立艺专旧址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继续推动河泊所遗址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和研究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实施文物保护工程不低于100项。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力争到2025年,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养维护率达100%,县级达80%。

(二)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

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支持,建立有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资料征集、名录公布。突出抓好党在昆明地区领导人民革命时期文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文物、红军长征过昆明文物、抗战文物、边纵文物等重点领域文物的保护展示,着力打造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积极支持禄劝、寻甸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推动沿线区域红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革命文物“四有”和安全排查,加强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维修和环境整治,落实革命文物消防安全措施,开展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按照国家、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规划,认真做好全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任务实施、项目建设。

(三)大力推进文物科学合理利用

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公益优先、服务公众、合理利用”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科学合理的利用,不断丰富和拓展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方式、手段和渠道。在确保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科学评估文物承载能力的前提下,探索实践博物馆(陈列馆)建设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模式、公共文旅服务设施合并模式、文创产业植入模式、旅游景点打造模式、传统商贸再现模式、文艺演出展示模式、绿色办公利用模式、原住民和原功能延续模式等,解决单一文博展示空间利用率不高,社会、经济效益不充分等比较明显的问题。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严格监管非国有文物产权转让和使用功能变更,严格审批其经营性项目的设立。探索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积极性、主动性,树立示范典型。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率达60%以上。

不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价值梳理和利用,适度开发为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景区,推出一批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重点启动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继续实施云南陆军讲武堂展示提升等文物利用项目,对昆明旅游业的文化品位提升、产品线路丰富和产业结构转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不断健全完善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协调机制

加强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理论研究成果。自然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完成《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修编。启动全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做好文物单点保护规划编制,开展辖区文物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资源的梳理排查。把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并考虑,统筹实施。完善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在开展土地储备时,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在依法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工程时,须先进行文物勘探、发掘,所需经费列入项目预算或建设工程预算。

不断完善多管齐下的文物监管机制,推动和执行好五级文物安全责任制,做好年度市级2次专项抽查、县(市)区4次专项巡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日常巡查、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自检自查的文物安全巡察检查工作制度,继续巩固好各部门相互联动的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制,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不断加强文物管理和执法力量配置。严把文物保护单位审批环节。构建城乡全覆盖、全民共参与的文物保护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文物消防“一项一策”的实施力度和安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科技手段在文物监管执法领域的运用。力争到“十四五”末,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设施显著改善。

(五)推进考古事业发展,探索考古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

加强考古工作管理,做好出土文物、标本和各类记录资料建档、保管,及时完成考古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升考古发掘工作质量和科研水平。鼓励参与“考古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展多学科、跨学科联合攻关。采取重要考古发掘项目设置驻场专家组,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等方式,做好文化遗址和出土文物的研究阐释。积极探索考古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公众开放考古工地、考古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考古活动,充分发挥文物的公众教育作用。推进石寨山古墓群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对文物本体及环境等管控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管控前提下,建设主题展示区、考古体验中心和配套服务设施,打造一批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云南内容,丰富中华文明标识昆明内容,传承城市文脉和展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的文物旅游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共享昆明考古成果,认知和理解博大精深中华文明的需求。

二、 积极发挥窗口作用,推动昆明博物馆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构建特色博物馆业发展格局

大力推动国有综合类、专题类博物馆建设发展,不断推动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博物馆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实施博物馆群建设计划,成立博物馆联盟,探索建设博物馆总分馆制,全力推进官渡古镇民俗博物馆群、龙泉片区近现代文化名人博物馆群建设。挖掘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文化主题、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专题类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民间收藏、个人收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和指导。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确保到“十四五”末,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座(含1座)以上综合性国有博物馆和1座(含1座)以上专题类国有博物馆,全市注册备案博物馆总量突破45个。

(二)积极发挥博物馆的窗口作用

不断完善博物馆在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发挥博物馆以物知史、以物见人、传承历史、传播文明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专题固定展览,挖掘推出一批专题类博物馆,不断丰富馆藏展品,使博物馆成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缩影,成为市民游客了解昆明的窗口。

(三)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将更多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免费开放范围,探索实施财政支持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试点工作。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绩效评估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的融合创新。提高博物馆数字化水平,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建设网上博物馆。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的运用。鼓励各类特色主题博物馆开展中小学研学活动。不断扩大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促进馆藏资源、展览的共享交流。

(四)探索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

探索文创开发体制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探索成立市级文创产品开发平台和合理分配机制。扩大文创试点单位规模。以云南陆军讲武堂博物馆文创试点单位为基础,发挥昆明市博物馆、非遗中心等的纽带作用,积极申请扩大文创试点单位范围。对区域内资源进行整合,突出文化特色,重点开发一批文创精品。

三、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促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一)深入推动非遗保护传承

继续开展昆明市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对非遗资源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等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调查记录,及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变化。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类别构成、民族构成和地域构成,逐步扩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定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积极推荐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突破750项,努力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名录为重点、市级名录分布合理、县级名录基础良好的“金字塔形”结构。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750人以上。逐步提高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标准,鼓励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举办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建立对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的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二)有效推进非遗资源合理利用

持续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注重发挥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等类别项目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的组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贯彻落实《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项目,积极振兴传统工艺。扶持非遗产品走向市场,鼓励文化事业、文化企业、大中专学校等机构与非遗保护责任单位合作,利用非遗元素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将非遗元素与当代消费需求、审美取向、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等有机结合,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产业,激活非遗生命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互联网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提高管理效能、促进信息传播、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消费市场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的集成共享。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将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

(三)继续推进整体性保护

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的非遗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突破口,以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非遗专题博物馆为重点,以非遗传习馆(所)为基础,努力构建各具特色、直观可感的非遗保护展示格局。各级非遗级传承基地、传习(展示)馆(所)总量突破50个。

(四)积极打造非遗宣传展示品牌

重点打造传统民俗节庆活动、传统工艺、地方戏剧等非遗文化品牌,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继续举办中国(昆明)官渡全国非遗联展、昆明市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昆明滇剧艺术周、昆明民族时装周等品牌活动,打造“金殿庙会”、“圆通樱潮”、“大香会”等非遗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以彝族火把节、立秋节、苗族花山节等民族节庆为依托,扶持各县(市)区开展非遗传承展示活动,使民族节日活动成为宣传党和政府民族政策、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舞台。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非遗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活动。倡导在重要的产业园区、文化遗产聚集区内,结合本地传统活化、展示当地传统生活方式、传统技艺、乡土习俗等方面的传统风俗习惯。继续推动非遗进校园活动。

第四节 构建现代文旅市场治理体系

一、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改革

(一)进一步规范市场行政审批

进一步梳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许可审批和审核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制定每项许可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梳理缩减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材料数量及办理时限,确保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深入推进市场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要求,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系列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首要政治责任,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以行业乱象治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索摸排,大力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乱”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不断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再造旅游购物新体系。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设计、统一规程的要求,在机场、主要火车站和游客集中区域建设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现场退货服务点2个和咨询服务点100个,着力规范游客退货退款流程。坚守云南“旅游革命”的底线,让“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深入人心,成为昆明旅游的品牌。

(四)加快文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以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为契机,促进文旅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要求,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以规范指数、品质指数、体验指数为内容,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企业评价以文化企业、旅行社、住宿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为先行试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实现文化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坚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企业诚信评价、黑名单制度,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诚信评价结果应用,塑造全新的文旅市场企业诚信体系。严格执行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加快培育和壮大文旅市场主体

促进市场主体融合,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发展壮大。抓大扶小相结合,使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更活跃。

(一)大力培育和引进文旅龙头企业

积极引进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大型文旅集团,推动大型文旅企业上市,吸引国内知名的创意设计企业、现代传媒企业、高端会展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到昆设立地区发展总部,继续加大对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强昆明“互联网+文化旅游”领军企业的培育发展。

(二)扶持中小微民营文旅企业存活和发展

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民营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结合昆明市实际出台优惠政策,简化企业创办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旅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和旅游单位转企改制。强化文旅行业经营与服务的有关培训。

(三)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强化对文旅新兴产业、文创载体、龙头企业的扶持措施,优化文旅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鼓励和扶持民营博物馆、艺术剧场、体育场馆、特色街区、创意空间、旅游民宿、休闲露营地发展;对新进入昆明市的文化体育旅游类重点特色企业的税收贡献进行奖励;加强对文体旅园区类产业载体的租金补助和运营补贴;对新创建5星、4星级饭店和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点)的奖励。

三、着力构建文旅市场综合监管体系

(一)完善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继续完善文化旅游市场基础数据库,逐步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企业主体利用平台履行自主登记、备案和年度报告义务;破解文化旅游市场准入与执法之间、各行政区域与层级间的信息孤岛,通过平台业务操作者均可得到应该享有的数据资源,通过“一户一档”的完整信用管理档案,实现信息共享,业务互联互通。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开展“黑名单”录入和清理工作,切实将上级“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加强信用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完善并实施《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昆明市查处无证无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昆明市旅游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及不合格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和《昆明市游客购物先行退货机制》。让守信者受益,从严惩戒失信者,不断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激发行业协会发展活力,推动行业协会将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切实做到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加大对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做到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和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为行业协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加强以党建促进行业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党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加强行业党组织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指导,不断促进行业管理。

(四)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大整治力度,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不断强化对于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紧盯重点领域,严格风险隐患排查。坚持严管重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无安全事故。

第五节 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实施“文艺精品培育工程”,创新创作更多文艺精品,打造红色文艺精品,推出更多民族文艺精品,扩大优质文化产品新供给,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按照国家、云南省对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在“十四五”期间开展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加快“一团一策”制定。

二、推进创新创作,培育更多文艺精品

(一)创作一批新时代文艺精品力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全市多元民族文化、特色地方文化、悠久历史文化为根基,积极引导本土作家、艺术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代表、文艺团队扎根昆明、深入生活,围绕全市新时代经济建设蓬勃发展、春城大地巨大变化,聚焦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等题材,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在原创文学、民族民间歌舞乐、地方传统曲艺、庭院剧演艺等文化艺术方面,不断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推出更多反映昆明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内容、文化内含深厚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在核心价值观、爱国爱党、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宣传正能量等方面对大众的引导和凝聚效用。

(二)打造一批影响力强的文艺精品

瞄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奖项,制定文艺精品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昆明丰富的创作力量,聚力锻造一批重大题材、高精水准的舞台剧、音乐剧、交响乐、庭院剧等文艺作品,市级院团争取规划期内有1部艺术精品获得各类国家级文艺最高奖或入围国内国际重要文艺节展赛,形成昆明文艺创作的标杆和品牌;争取规划期内有5—10部艺术精品获得各类省级文艺奖项或参加省重要文艺节展赛。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特色,争取规划期内各县(市)区有1—3个精品节目获得省级文艺奖项或参加省重要文艺节展赛,3—6个精品节目获得市级文艺奖项或参加市重要文艺节展赛。充分运用现代数字技术和网络平台,构建以大数据、云计算、APP及各类新媒体为主体的线上线下创作传播平台和传播路径,讲好昆明文化故事,提升昆明文化艺术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创作推出主题鲜明的红色文艺精品

以“讲好五个故事”为线索充分发挥本土丰富的文化资源,创作一批主题鲜明,特色鲜明的舞剧、庭院剧、交响乐、滇剧、话剧等红色文艺精品力作,争取规划期内有2—3部艺术精品获得各类省级文艺奖项或参加省重要文艺节展赛。以中央红军巧渡金沙江为题材创作舞剧、话剧;以“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为主题创作交响乐作品;以中国工农红军惊世壮举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两次经过云南为背景创作滇剧。

(四)高水准办好各类文艺品牌活动

加强新剧目与时代精神、群众文化生活结合,鼓励新剧目走进剧场、走进社区、开展巡演,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办好昆明市新剧(节)目展演、交响音乐季、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昆明海鸥文化节等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艺品牌活动,不断充实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推出高水准文艺作品和剧目。畅通文艺创作在现代大众文化生活中的传播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和支持各类文艺品牌活动,创新文艺品牌活动举办方式、奖励机制和传播方式等,组织市级优秀演出团队进校园、下基层;组织县(市)区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深入乡村开展惠民演出,让文艺精品创作与传播广泛融入百姓生活。继续强化文旅融合,引入国内外精品剧目进行商业演出,开展文艺精品演出进景区。强化文艺创作展示宣传的平台建设,健全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机制,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使文艺品牌活动成为满足大众基本文化需求消费的重要内容,营造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文化艺术专门人才培养

健全和完善文艺作品评论评奖机制,形成本土文艺创作的孵化阵地,提升文艺创作的理论引导力,引领文艺创作的正确导向和品质提升,促进更多文艺精品创作。加强与北京、上海和东部省市的交流合作,实施文艺人才“五个一批”培养计划,加强对文艺名家名师人才的扶持培养,加大对包括剧作家、编导、作曲、管理、演员、演奏员、民族歌舞及地方戏曲传承人等本土文艺人才的培养。重视“传帮带”方式,为不同时代、不同年龄段文艺工作者和传承人之间营造交流空间,安排县(市)区文艺人才到市级院团跟班学习,市级院团定期到县(市)区开展培训。继续监管全市艺术考级工作,着力推进青年文艺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为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发展储备力量。

第六节 对外交流合作与旅游宣传推广工程

一、做强文旅品牌

(一)擦亮昆明城市形象IP

围绕“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昆明城市IP,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推进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等国际性组织发展壮大,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南亚东南亚城市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推动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建设。

(二)加快国家级品牌创建

整合优势文旅资源,积极创建国家5A、4A级景区,推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康养旅游示范区等品牌申报、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打造一批国际品牌赛事,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放大泛亚艺术节、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影响力,深入挖掘农事、民俗、节庆文化内涵,升级打造文化艺术节活动。

(三)推出一批文旅系列品牌

围绕“世界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城市IP,推出“春城花都”主题下的系列文旅宣传口号和形象符号。精准聚焦市场多元需求,围绕昆明夜游、民宿、酒店、美食、艺术、购物等,推出一批新IP产品,不断提升昆明文旅城市形象。

二、加强宣传推广

(一)搭建平台

以昆明自身为主,推进“中国—上合青年交流中心”、“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等国际性组织发展壮大,将两大国际性机构培育成为携手州市、聚焦南亚东南亚、面向世界的国际合作平台。通过昆明市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建设,搭建国际教育交流平台,开发教育旅游等平台。借助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两大平台,打造中国南亚东南亚旅游合作国际会议、中国—南亚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南亚旅游商品贸易会等专业性展会,拓展服务功能。支持参与云南省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联盟建设。

(二)国际招客

实施互惠营销政策,吸引海外增量客源。持续发展壮大“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通过联盟平台办好文旅交流活动,持续扩大昆明海外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与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亚太旅游组织等合作,赴各会员城市进行昆明营销推广活动。加大对南亚东南亚地区第三国游客的旅游推介力度,赴主要海外客源国或旅游联盟城市举办多种形式的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三)国内引客

发挥昆明对西南片区的辐射作用及联动两广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成渝、广深等西南、珠三角近程客源市场。增强昆明避暑、避寒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大东北、西北等避寒市场和华东、华中避暑市场的宣传开拓力度;放大环境优势,推广养生度假,持续拓展环渤海、华北区域市场。创新高铁旅游营销,依托云桂铁路、沪昆高铁、渝昆高铁全面开展高铁沿线节点城市营销宣传。依托旅游大数据平台,向高铁沿线城市中潜在游客推送昆明旅游信息,吸引近程高铁游客。强化“互联网+”旅游营销,加强与在线OTA旅游企业合作营销,提升昆明旅游产品和线路的知名度。每年策划1—2个专题活动或热门事件,整合微博、微信等媒介,实现“线下参与+线上互动”,加强与微博名人、旅游营销号等互动,助力昆明旅游上榜网络热门话题。

三、扩大对外开放口岸旅游

利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的门户地位,借助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明综保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四区”叠加的优势,发挥昆明作为省会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转型升级口岸经济,创新区域经贸合作模式,扩大昆明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与范围,繁荣入境旅游经济,打造跨区域合作“大循环、双循环”的示范样板。

抢抓中老铁路开通运营重大历史机遇,把中老铁路维护好、运营好,把沿线开发好、建设好,打造黄金线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持续推进国际国内旅游交流合作,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和跨境旅游重要开放门户,为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有效载体、有力支撑。

四、深化区域旅游合作

继续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海峡两岸、港澳地区的旅游合作,深耕厚植云南省与周边城市友好合作,构建跨省旅游廊道,深化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合作往来,引领带动云南旅游强省建设。

(一)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交流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交流。依托澜湄旅游城市联盟,积极发挥云南省会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联盟会员城市文化和旅游交流,争取在昆明举办联盟会员城市活动。加强同周边国家深入开展科教文卫等各领域交流合作,做深做实国际友城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二)推进长江经济带“9+2”旅游合作工作

落实《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合作宣言》,与9省2市联合打造“黄金旅游区”。倡导建立长江经济带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区域发展规划与合作,共同开发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长江”品牌旅游产品和线路,联合营销推广,建立旅游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路互推、游客互送、利益共赢的良好合作模式。

(三)构建大西南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格局

深化昆明与西南各地市的旅游合作,构建大西南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格局,推动昆明与重庆、成都、贵阳、南宁等城市对话常态化,优化合作机制,推进大西南跨省区之间的区域旅游协作。加速实现大西南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共同推出大西南生态之旅、文化之旅、红色之旅等“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搭建大西南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旅游质监部门执法联动和信息沟通。

五、扩大文化交流合作

依托国际型机构、联盟组织的建设,持续打造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平台。延伸国际赛事、国际会议的影响力,促进云南和周边各国在经济、文化和体育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搭建文化技术交流平台,多层次扩大昆明文化朋友圈。

(一)打造对外文化宣传平台

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增进合作,以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为抓手,打造对外文化宣传平台。积极拓展民间对外文化宣传渠道,依托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生态文化及文化旅游产业,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宣传合作,建成一批文化交流宣传合作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和知名品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以昆明为中心构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宣传合作的服务中心,深化和拓展双方在文化交流、文化旅游产业领域的深度合作。构建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征的服务平台,拓展人文宣传渠道,引进外来高端文化人才和项目,促进民心相通、文化相融。充分挖掘历史文脉、突出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昆明本土音乐元素和民族民间舞蹈优秀资源,打造一批既有高度民族文化艺术特点和艺术品质,又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艺术品牌和作品,积极承办文化交流宣传活动。

(二)打造会议会展交流平台

以“一带一路”、澜湄合作区域沿线国家为重点,搭建优秀文化交流平台,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延伸打造系列专业性展会及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云南“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研讨会”两大重点文化合作项目,创作更多的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各类大型文化节庆、文物展览、书展、旅游推介、文博会等品牌活动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重点文化交流项目。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发挥昆明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作用,组织具有昆明特色的文物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展览。

(三)打造活动赛事交流平台

积极发挥昆明高原和春城特色,打造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化体育训练和比赛基地,助推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依托昆明山、湖、自然及历史文化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山地运动、水上运动、城市乐走、人文环线马拉松、骑行等运动休闲产业,加强与国内外市场主体、体育爱好者的交流互动,鼓励各类体育机构和国内外赛事运营公司将大型知名品牌体育赛事及衍生活动落户昆明。促进云南和周边各国在经济、文化和体育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打造文艺演出交流平台

继续开展各类对外文化交流演出,把昆明市独特的民族文化、美丽的风土人情以艺术的形式展示在各国友人面前,让昆明“文化走出去”。继续加大国内各类演出交流力度,到北京、上海、深圳、山西、武汉等地积极参与国际性赛事并开展互访演出,把云南文化精髓以艺术的形式进行传播,宣传云南特色文化,提升云南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第七节 智慧文旅工程

结合新时期“互联网+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结合“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按照“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方向,以“互联网+”为手段,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业转型升级中的应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扶持旅游创新创业、保障旅游数据安全等重点任务。

一、加强文旅数字化平台基础建设

统筹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数字旅游平台、综合监管调度指挥平台、昆明市文化云平台、“市民云”、“游云南”等平台的建设,加强各系统平台的业务融合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对平台提供的管理功能和公共服务内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可进行市场化运营的业务模块探索车辆调度、预订信息采集、诚信产品备案公示等可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合作建设,逐步培育平台造血机能,逐年减轻财政运维负担。

积极推进市级信息化平台业务向县区延伸的试点工作,发挥信息化平台对县区文旅融合、农旅融合、艺旅融合等项目的技术支撑作用,支持各县区利用市级信息化平台开展旅游联盟、联合营销、资源整合等工作。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智慧化示范点,开展大数据在县区文旅统计大数据应用试点,按照应用场景为旅游客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智慧化的旅游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化建设“能用、有用、好用”的目标。

强化平台功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前端服务功能,包括文旅信息查询、预约购票、查询路线、投诉等。加快构建后端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监测、预警、精准投放和配送等功能。加强对运行效能的监测和数据采集分析,持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评估标准,科学评价服务效能,不断改进场馆、景区景点等文旅场所运营措施。

落实网络安全措施确保网络数据安全。按照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旅游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程安全管理,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密码应用与系统建设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的工作要求。在各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将国产密码应用列入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国产密码的使用。在方案的设计、可研论证和项目报批阶段将密码应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同步推进,确保信息安全、各方权益和旅游数据安全。

二、完善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资源建设。通过整合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为政府、游客、景区提供全流程的智慧旅游应用体系,结合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的服务应用,构建“一中心三平台”,即:“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政府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和营销及文创服务平台”,从而实现数字身份体系、AI服务体系、数字消费体系、数字诚信体系、智能物联体系等。全面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机构建设,大力建设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科技馆、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站等数字化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构建市县乡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公共文化数字管理及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实现公共文化产品的精准投放和配送,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文化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加快推进全市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建设。依托云南省智慧旅游的建设成果,建设“国内一流、全省第一”的昆明市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通过“一套基础设施、一个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一个旅游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一套接口规范体系”的建设,建成昆明市旅游指挥中心总体架构,实现“市—县(市)区—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融合与交换、行业运行经济情况分析、行业监管、事件预警、事件指挥调度等服务,强化“旅游资源分析”、“旅游市场监管”两大核心功能。

加快建设文旅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强“互联网+旅游”领域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等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线上线下维权机制,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共同打造面向游客的市场化服务平台、云南旅游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流量平台。为有关涉旅专业技术开发企业和专业产品运营团队提供技术、资源、资金和流量支持,为有关涉旅企业和专业团队的创业创新提供平台支持;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和“市民云”平台,推动平台面向涉旅企业全面开放,加强与“吃、住、行、游、购、娱”涉旅企业合作,加大本地生活服务的高频应用接入。

三、提升文旅智慧化互动服务能力

创新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服务模式。构建全天候的线上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服务新模式,利用5G等网络技术、互联网、APP客户端数字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类文化服务数字资源,构建网上多层级、多门类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网络群,形成覆盖城乡的全天候、不关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应用场景。丰富各类文化的数字应用场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文物价值,鼓励研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推出“科技+文物”、文化艺术沉浸式体验活动,丰富和拓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容资源和服务能力。

推进文旅企业智慧化建设。将打造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等智慧型企业作为智慧旅游建设重点。推动4A级以上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互动体验、信息推送、智能找厕、智慧停车等功能全覆盖,推进一批高星级示范智慧酒店和智慧旅行社建设。

推进“互联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建立政府、院校、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培训新技术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式和培训手段,保障“互联网+旅游”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供给。

第八节 文旅融合工程

一、加强融合发展顶层设计

立足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让旅游站得更高,旅游让文化走得更远”的理念,深化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对外交流融合,搭建文旅融合载体,创新融合模式,积极支持各县(市)区成立文化研究会,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及生态文化等文化资源,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升级,提升文化昆明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二、探索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政策法规引领,研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和举措,特别是在财政、金融、用地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拿出真招实招,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结合“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将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纳入有关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谋划设计一批重要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举措。积极搭建融合发展平台和载体,营造良好环境,让一切有利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三、构建文旅融合产品体系

发挥文化产业创新创意优势,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转化为高品质旅游产品,扩大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继续加大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普查、梳理、挖掘、阐发力度,推出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项目,丰富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市场,加强产品宣传展示。发掘乡村人文资源,提供更具文化内涵的乡村旅游产品,提升乡村旅游智慧供给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把更多文化内容注入景区景点,使文化成为景区景点金字招牌。继续探索庭院剧发展路径,创新演出模式,借助文物保护单位的庭院剧场、街区、古戏台等演出场地开展庭院剧演出,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成风化雨”、“以文化人”的教化功能,将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通过演绎的形式向观众展示,让昆明人文历史文化再放异彩。

第四章 “十四五”实施保障

第一节 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文化和旅游有关项目建设纳入各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围绕“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抓好配套政策衔接、强化用地政策支撑”以及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精准制定配套政策,集中力量解决好项目“落地难”和“融资难”的问题。研究出台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确保各项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顺利推进。

二、分步实施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有序开发、集中发力的原则,有序推进主要任务及重大项目建设。市县两级政府和文旅部门要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建设项目具体分解到各个年度、各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内的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按时开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年度总结和中期评估报告。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具体流程着手,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产品业态、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按时序、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及时发现、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主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等顺利推进。

三、统筹协调推进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善“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按照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的原则,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文化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宣传营销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其统筹发展、综合管理效能,做好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建立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市级协调推进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各类保障要素向重大项目倾斜,通过“十四五”建设一批具有支撑性的重大项目。

四、强化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制度与突发应急机制,做好旅游保险、紧急医疗等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旅游舆情防范与处理,建立危机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监测、分级预警、研判、处置及效果评估的闭环工作模式,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实现舆情的动态化管理,做到危机舆情及时止损。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继续加大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文化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等,统筹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各级政府加大对旅游基础建设、旅游扶贫和康养旅游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在安排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时,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及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将昆明市重点文旅项目纳入申报范围。优化财政支持方式,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在国家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框架下,积极落实针对文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文化和旅游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水、用气、排污等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建设、运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金融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为文旅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解决文旅企业在融贷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政策上给予文旅企业大力支持,积极创新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从贷款流程再造、企业互助应急、金融信息公开、信用建设等方面共同发力为行业输血造血。鼓励支持银行及担保公司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融资贷款,从产品研发、调整利率、简化贷款流程、降低担保条件等进行优化,以适应文旅行业的融贷资产需求。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有市场前景的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增强债券市场对企业的支持,提升文化和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水平,推进金融支付便利化。创新承保方式,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保险产品。

三、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

对纳入省、市旅游重大项目和新业态旅游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用地指标,优先落实用地,加大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支持民俗旅游、健康养生、自驾车和房车旅游用地需要,健康养生、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提高乡村旅游的供地效率,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四、加大投资引导支持力度

增加项目投入、激励性投入和政府购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比重,逐步形成多渠道进入、多元化投入、社会各行业共同推进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格局。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加大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引入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鼓励昆明市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探索建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与市旅游专项资金的用途相区分开。

第三节 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一、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建设的关系,在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合理规划利用的同时,贯彻落实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系统的普查、梳理与整合,形成动态资料库,制定保护目标、对象、范围及具体措施,将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落到实处。积极探索低碳旅游、低碳经济模式,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资源及环境保护机制,使文旅产业真正成为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环保产业。

二、严格项目环境评价

严格实施文化和旅游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坚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科学筛选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线一单”要求确定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实施以后的跟踪监管,及时启动跟踪评价和后续评价,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严监管,确保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完善有关法律机制,拓展公众参与范围及参与方式,形成有效的社会共治。

三、坚守滇池生态底线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滇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通过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为旅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并在文化和旅游的发展中更好的保护生态。积极推进滇池绿道建设和环滇湿地提升改造,布局高品质的环滇绿色空间体系,统筹串联滇池沿岸景区景点、湿地公园、滇池绿道、文物古迹、美丽乡村等资源要素,构建世界一流的滇池生态旅游目的地。

四、形成绿色开发方式

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绿色开发理念,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循环利用为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发文旅资源,统筹兼顾文旅产业发展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文化资源开发中,制定详细开发规划、构建合理开发体系,最终形成社会认同的绿色开发方式,使文化资源在合理利用的同时,得到科学保护与弘扬。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人才制度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加强对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领导。坚持党管人才,重点把握人才发展战略方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能干事的人干成事,真正地做到人尽其才。

二、加强文旅人才培养

用好现有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充分整合全市教育资源,建立政府、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和院校多方协调合作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把文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建设规划,对辖市(区)文化和旅游有关部门进行人员分类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旅游人才到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学习。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高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方案,推动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在岗培训常态化,形成多层次的专业培训体系。鼓励国内有关机构与境外教育机构开展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形成联合培养、互助合作、海外深造等多渠道人才职业教育模式。

三、加快文旅智库建设

立足省、市高等院校、研究院、企业、在线旅行社等专家资源,引入国内国际高水平专家和研究机构,建设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人才智库。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回流政策、选调生定向招录遴选等各类人才政策,通过政策吸引、精准对接,成功引进全国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士学历专业编剧、全国连锁中高端酒店管理人才、外语导游等一批高层次文旅人才,充实本市文旅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

一、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

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把文旅规划任务纳入到文旅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之中,根据发展任务和部门职责,量身定制考核细则,实行差异化考核。实施重大重点文旅项目台账管理,对文旅重大重点项目建档立卡,建立健全“一对一”跟踪服务和现场协调推进制度,强化文旅项目建设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跟踪了解文旅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健全文旅项目建设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确保完成目标和任务。

二、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积极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制定中期评估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对2021—2023年规划中的重大文旅项目落地、新业态发展和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的效果。同时,根据中期评估的反馈信息进行纠偏分析,及时调整和修订规划,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建立规划实施效果激励

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激励,采取现场调查及定性定量相结合方法,全面分析评估、客观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对年度规划实施效果好的县(市)区,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由市政府,市级文旅,财政等部门给予鼓励和奖励,并把执行结果、组织成效等纳入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估考核之中;对年度实施效果不好的县(市)区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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