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面向疆外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一)选调职位。共6名,其中:部机关内设机构副职领导干部2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干部4名。
(二)选调范围。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选资格条件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20字好干部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三、四级调研员;担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一、二级主任科员3年以上。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8日后出生)。
7.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有理论、社科规划、外宣管理工作岗位经历,文字功底较强的优先。
(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8日后出生)。
4.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理论、社科规划、新闻出版、财会管理工作岗位经历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考察、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人民网、胡杨网下载《2019年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传真至兵团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传真:0991-2890591)。
3.2019年11月1日至6日,由招录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到当代兵团杂志社(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16号兵团歌舞剧团6楼)进行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③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④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面试和体检
1.2019年11月中旬,由招录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疆工作的意向、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2.招录部门组织面试人员统一进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三)考察
1.2019年11月中下旬,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招录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调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保障政策
凡此次选调进入兵团工作的人员,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保障政策。
五、纪律监督
1.兵团纪委驻兵团党委宣传部纪检组对此次选调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
2.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党委宣传部办公室:0991-2896757, 2896488,2890591(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除休息日)
附件:2019年兵团党委宣传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兵团党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