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发改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根据委机关、省能源局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考调工作人员12名。
二、考调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具有发展改革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优先;
5.专业不限,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类、文学专业优先;
6.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干部(职级公务员)为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的干部(职级公务员)为38周岁以下(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4月1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发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至指定邮箱(scsfgwkd@163.com)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4月15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考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务必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JPG或JPEG格式,不低于295×413像素),此表是比选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主要依据。《报名表》填写后将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初审和比选择优。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自荐等情况,按考调名额5: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确定结果将于2020年4月25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报名表》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资格复审证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推荐表》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四)试用、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和体检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任职人员。
(五)调入
试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705913(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705792(省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