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东新区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1.公务员考调为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2.参公人员考调为事业人员后不再保留参公身份。)
二、职位及名额
(1)科员(参公编制)4名
(2)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或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名
具体职位见《河东新区2018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35岁以下( 1983年8月31日 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从事考调职位的身体条件;
5.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05室,联系电话:2375789,联系人:蒋先生)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印章)、事业人员聘(录)用文件、聘用合同及所在单位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同底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河东新区公开考调事业(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测试与聘(录)用
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程序的人员;测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政审程序。政审合格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解释权
以上公告内容,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