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充实运管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七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道路运政管理工作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2.会常用办公计算机操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或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考的。
三、考调程序
考调按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者可登营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shan.gov.cn/news/notice.html)下载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营山县景阳路90号)。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2);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到报名处按要求填写《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考调运管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考调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报考人员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减至2:1,或相应缩减考调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考调岗位的比例为3:1(开考比例调减至2:1的按2:1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100分。
3、领取准考证:审核合格人员于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ngshan.gov.cn/下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发生的空额,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办法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考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运管局抽调专人组成工作机构负责考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17-8221862(营山县人社局)
0817-8236986(营山县运管局)
监督电话:0817-8221253(营山县纪委监察局)
0817-5178127(县人社局纪检组)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年龄、工作年限、在编年限等均计算截止2018年5月31日。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其它未尽事宜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