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认真抓好2020年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深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督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面组织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压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改任务
对照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8项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
(一)关于“政府履行主导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的问题。
1.四川省实施意见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还不够具体,未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综合监管配套政策还需持续跟进,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
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职能职责,细化综合监管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将综合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对部分市(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部分部门对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政策规定理解还不全面。
整改措施: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医改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坚持不定期召开厅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厅际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重要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监管信息未实现有效互联互通,尚未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合力。
整改措施:
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运用四川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和应用,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合力。各市(州)完善有关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牵头,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内部综合监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和整合“四川智慧卫监”、医疗“三监管”和“在线监管”等信息系统,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监管平台,逐步实现部门内监管“一张网”格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个别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还不到位,个别农贸市场、餐馆等对冷链食品还不能提供索证索票资料。
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