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济组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济组发〔2019〕4号)及有关规定,市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市委政研室)决定开展2019年公开遴选(转任)文字材料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转任)职位和计划
市委政研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共5名。
二、报名范围、对象
济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从事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管理登记、在编在职、担任副科及以下职务、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0月31日);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综合文字材料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公开遴选(转任)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转任)的人员,不得与市委政研室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5: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市委政研室指定邮箱(邮箱名:jnswzys_2019lx@163.com,密码:Lx2967719,区分大小写),下载《2019年济宁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转任)文字材料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9年济宁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转任)文字材料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认真填写相关报考信息。
2、报考人员填报完相关报考信息后,打印《报名表》和《承诺书》。《报名表》必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扫描形成PDF文件。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审核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承诺书》(签字后的PDF文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为浅蓝色,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PDF文件)、从事综合文字材料工作2年以上证明材料(PDF文件)传市委政研室审核邮箱(swzysmsk@ji.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转任)工作全过程。市委政研室收到报考人员报送的《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短信+电话通知”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收到市委政研室发送的准考证(邮箱发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政研室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12: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包括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进入面试人数与公开遴选(转任)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文字材料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水平。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市委政研室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别按百分制计分。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市委政研室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委政研室组织实施。
(一)考察
根据遴选(转任)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市委政研室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委政研室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公开遴选(转任)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公开遴选(转任)的,要向市委政研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政研室同意后,取消其公开遴选(转任)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市委政研室根据报考人员遴选(转任)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转任)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转任)的人员,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市委政研室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转任)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转任)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本简章由市委政研室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贾磊 杨蕊
联系电话:2967719 2967506
附件:
1.2019年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转任)文字材料人员报名表.doc
2.2019年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转任)文字材料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