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引进德州市陵城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乡工作的公告已经发布,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山东遴选考试信息,北辰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山东遴选招考公告和山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区委、区编委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陵城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乡建功立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山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陵城籍(含籍贯或原户籍为陵城)人员。
2、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陵城的人员。
3、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为陵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
4、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且已经省、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00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是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军转或复原军人安置的方式取得编制。
5、自愿接受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线教育工作者与医疗工作者回引工作另行公告。
三、不予列入回调范围的情形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6、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
四、安置原则
1、基层一线原则。回调人员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根据专业、经历等情况统筹安排。
2、有编制空额原则。回调人员拟安置单位,应首要确保有编制空缺,防止出现超编进人情况。申请回调人员数量超过意向单位编制空缺数的,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回调。
3、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4、服务期限原则。回调人员在陵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办理程序
1、网上报名。有回陵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陵城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乡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证明符合回调关系人员的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在编在职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陵城区委组织部邮箱:lcgb@dz.shandong.cn。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18:00截止)。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回调工作全过程。即报即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考察审查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回调人员范围。
3、考察审查。组织、人社部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拟回调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拟调入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
4、体检。最终确定为拟回调人员的,需提供本人二甲及以上医院一年内体检报告。
5、确定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联合编制部门对拟调入人员研究提出安置意见,报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科级干部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岗位。
6、办理调动。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陵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4-8327630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