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选聘)部分综合文字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范围
1.山东省内、潍坊市奎文区外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山东省内、潍坊市奎文区外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选聘)岗位和数量
共选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其中,选调公务员4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均安排到中共奎文区委办公室、奎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综合文稿写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3.科级以下国家正式干部,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因工作岗位特殊,能适应经常加班需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的或在任职试用期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3.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奎文区公开选调(选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推荐表》,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表》报所在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选聘)资格。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奎文区政府办公区6号楼7楼713房间(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联系电话:8296587)
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现场审核材料:
(1)经审核盖章的《奎文区公开选调(选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4)事业身份工作人员需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现工作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
(5)近3年个人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参与全局性、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起草情况的证明及相应文字材料,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调研等综合性文章,文字材料获奖证书。需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6)《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选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按比例核减。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到奎文区政府办公区6号楼7楼713房间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考察
根据选调(选聘)岗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全面审核人选档案,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发现有影响使用的,取消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在奎文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研究调动
公示期满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奎文区委组织部、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奎文区委组织部
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