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昌邑经济开发区工作力量,扩大用人视野,激发工作活力,根据《昌邑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5名。(详情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昌邑市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乡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和卫健系统一线教师、医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未满试用期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4:00止,以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采取个人自愿、单位同意和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将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昌邑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按“选聘岗位+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ysgqzp@163.com)。发送后务必致电0536-7228262予以确认(请在工作日拨打)。
2.资格初审。选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反馈。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任的,取消聘任。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等信息以干部档案认定结果为准。
3.通知测评。测评时间确定后,相关事宜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确认所填手机、邮箱正确)。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昌邑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
(二)测评
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述职面谈或者履历业绩评价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及应聘岗位匹配度。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书面征求纪委监委、发改、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会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有关待遇
按照《昌邑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昌邑经济开发区新聘用人员,打破身份界限,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保留档案身份,实行薪酬总额控制,个人薪酬由底薪、绩效薪酬、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挂钩。
本公告由昌邑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6-7863707(昌邑经济开发区),0536-7228262(报名及考务事宜)
附件:
昌邑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