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公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统计表。报考取消职位且已经交费的考生请于2月11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同步发送报名登记表,放弃或改报后不符合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职位
2.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
3.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岗位)取消职位人员
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普通岗位)取消职位人员
5.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职位未改报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