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心工作,高质量接轨上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
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机关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具备公务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本科学历的专业须为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机械工程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不限;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视同称职)。
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条件:具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本科学历的须为“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院校不限;专业不限;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
报名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须与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报名选调事业单位人员的须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北海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1楼0113室)。
联系人:李万军,联系电话:85106588。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2、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遇有考察对象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5、结果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公示后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