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编办办事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视同称职)。
5、与东台市编办现有工作人员有《国家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选调;2015年以后考录的镇机关公务员不得参加选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
2、报名地点:市编办综合科(市行政中心1812室)。
3、报名提供资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职岗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年度考核情况等),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4、联系人:王蓉蓉,联系电话:89561812。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市编办将按照相关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2、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公文写作(60%)。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形象等,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结果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办理手续。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调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编办负责解释。
东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