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南通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转任(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拟转任公务员14名。
职位1:一级科员4名(具有纪检监察机关<含园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职位2:一级科员6名(具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职位3:一级科员4名(具有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如报考职位1,工作年限不满2年的,具有职位2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拟选聘事业人员2名。
职位4: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2名(计算机类、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专业)。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市纪委监委机关转任范围为本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驻通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选聘范围为本市市县两级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优秀青年人才”(名校优生)且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二)条件
1.报考市纪委监委机关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
(6)符合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
(6)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转任(选聘):
(1)转任后存在公务员法、监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或与中管、江苏省管、南通市管干部和本委机关工作人员(含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以上包括已离退休)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到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适岗评价、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岗前培训和业务测试、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推荐报名
1.组织推荐。在全市范围内,商请市县有关部门,按照转任(选聘)条件、征求干部意见后推荐人选。
2.个人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单位同意后,可直接报名。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个人直接报名的,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ntjwzzb@163.com。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部门)于7月10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报名材料集中发送至内网邮箱:ntzzb@jiangsu.net。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2日18:00。
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南通市纪委监委公开转任(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PDF格式文档。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资料的扫描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文章等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扫描件。报名材料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知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予以核实。经审核,报名信息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全过程。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职位1、2、3开考比例为1:3,职位4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转任(选聘)人数,核减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7月13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照转任(选聘)计划1:3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为准)。
(四)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根据人选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惩、教育背景等方面,对人选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适岗评价、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30%、2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转任(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一步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转任(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岗前培训和业务测试
按照转任(选聘)计划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前培训人选,组织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业务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转任(选聘)资格。
(八)公示和调动
市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选聘)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转任(选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本次公开转任(选聘)职位中明确的职务职级任职定级。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转任(选聘)各环节中,市纪委监委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回复或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近期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本人健康状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根据需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本次转任(选聘)工作由南通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215210。监督电话:85215258。
信息发布渠道:江海清风网(http://www.ntlz.gov.cn)、“清廉江海”微信公众号、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附件:
1:2022年南通市纪委监委公开转任(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位表
2:2022年南通市纪委监委公开转任(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纪委监委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