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服务“四升级”、建设“五个铜鼓”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竞争性选拔一批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岗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共9名。具体为:乡镇副乡镇长2名、基层司法所长3名、党校副校长1名、教育局副局长1名、城建局总工程师1名、信访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
2.在行政事业单位任科员及相当职务3年以上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为参加工作1年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⑴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⑵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
⑶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⑷参加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法情况的;
⑸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任用的;
⑹有关法律和规定明确不能任职的其它情形。
(二)各职位具体要求
1.乡镇副乡镇长、基层司法所长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党校副校长需是中共党员。
3.教育局副局长需在教育系统工作4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教育系统担任正股级两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学历放宽为在职大学本科以上。
4.城建局总工程师需要是城市规划或建筑或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城建系统担任正股级两年以上。
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在铜鼓人民政府网(www.tonggu.gov.cn)、铜鼓县电视台、《今日铜鼓》报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推荐。本县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积极报名,接受组织挑选。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的人员,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报名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某一职位的人数与拟选拔职位的比例不足10:1的,则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30日,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干部股,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信函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须持以下证件:①单位推荐报名正式文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件、聘书和科员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报名者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一份;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⑤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外的需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报名登记表》可在铜鼓人民政府网(www.tonggu.gov.cn)下载,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复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和本人需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县委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则直接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
4.笔试。对初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14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拔1名的,按1:6的比例,选拔2-3名的,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拔1名的,按1:3的比例,选拔2-3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相同则一并列入参加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参加体检和组织考察的资格。
6.体检。由县委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带队,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的医院接受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按比例依次替补。体检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7.组织考察。县委派出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呈报县委研究。
8.差额票决。县委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酝酿后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酝酿,按照各个岗位差额1名的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经县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某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和核实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10.办理任职。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回原岗位或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对外县录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未尽事宜,由县委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22603
铜鼓县委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