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九江市各县(市、区)公开考试选调党政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考选对象、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考选名额
区党政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考选对象
九江市各(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中符合赣组字〔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人员;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
2、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即2014年8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具有在九江市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门、党委宣传部门从事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满2年以上经历;副科级干部需从事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满3年以上。
5、年龄32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科级干部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干部可放宽到36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任职政策规定,不适宜参与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九江经开区发布、九江经开区官网、九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9月14日(工作日的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九江经开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东裙楼办事大厅(九瑞大道188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窗口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人的业绩材料(含在各报刊发表的文章)等资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考选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九江经开区发布、九江经开区官网予以公布,并同时发布考试公告。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选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选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削减招聘岗位计划。笔试和面试将同期进行,时间暂定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
(3)考试总成绩将在九江经开区发布、九江经开区官网予以公布。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70分的,按照考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选并予以公告(入闱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列入)。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人的业绩材料(含在各刊物发表的文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原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科级干部的考生,需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同自愿放弃考选资格。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考选空额按1:1比例依次递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九江经开区发布、九江经开区官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联合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档案、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在九江经开区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因个人放弃调动资格空缺出的名额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选资格。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开发区相关招聘岗位。
五、待遇与保障
对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确定正式工作岗位,办理上编手续,并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范围,执行绩效工资相关待遇。对于担任科级职务的选调人员,将按同等职位予以安排。
六、咨询、监督电话:
九江经开区党政办咨询电话:0792-8361173
九江经开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792-8333560
九江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