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人大办公室等10个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其中:县人大办公室3名、县政协办公室3名、县纪委监委3名、县委组织部1名、县委政法委2名、县委宣传部2名、县委统战部2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1名、县信访局2名、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城市社区、县直各部门、群众团体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含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务实;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且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5)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
五、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泾川县门户网站下载),由本人到县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分配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须写清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推荐方可具备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资格与经历进行量化赋分,并参加选调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原则上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视情缩减招考名额。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赋分为20分,重点审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真实性和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与岗位的匹配性。具体资格审查赋分为:学历层次占2分,工龄占4分,年度考核结果占5分,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占6分,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匹配性占2分,中共党员身份占1分。
(3)笔试。以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分别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30%+资格审查赋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5)组织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赋分、笔试成绩的30%得分、面试成绩的40%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认同度。组织考察总分为10分,评分方式按照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规则进行。
(6)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资格审查赋分(总分值2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组织考察成绩(总分值10分)。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主动放弃。
(7)公示。综合成绩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分三个节点公示,笔试、面试、总得分确定之后各公示一次,其中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示资格审查赋分。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8)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督电话:0933-12380-03
附件:
泾川县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