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本次公开遴选范围为天祝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
1.公务员职位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3.具体遴选条件详见《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同时须符合各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要求;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5.到定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省市驻天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岗)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4.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表》在天祝县政府网站下载使用。
(3)本人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及姓名),同时提供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通过公开遴选后,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身份不再保留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实填写《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报名时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号码变动、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领取后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职业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50分。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面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果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确定后,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依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确定后,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在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凡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予遴选。
2.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职(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宜
1.公开遴选的所有信息通过天祝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935-3132965
县人社局:0935-3121553
附件:1.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点击下载)
2.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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