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年龄35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试用期内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31日(上班期间)。
3、报名地点:茶陵县督查局办公室(县委大院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茶陵县督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资格条件,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准考证的领取。考生于2017年6月5日-6月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茶陵县督查局办公室领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选调岗位未达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列;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各项流程以茶陵县督查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2.咨询电话:0731-25221418;监督电话:0731-25238110
未尽事宜由茶陵县督查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督查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