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事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双牌县地方海事局拟向双牌县机关事业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中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遴选。
二、选调职位和条件
见《双牌县地方海事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下),共3个职位。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资格审查与报名、笔试、考察、试用、调动等步骤进行,及时公示,全程接受监督。
1.资格审查与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46-7723763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证明(并由单位一把手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选调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2,如未达到1:2比例的,经请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的,考生成绩应达到60分及格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县交通运输局政工股领取。
2.笔试
(1)笔试:公文写作,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环节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后,写出考察意见,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考察如有不合格的是否需要递补,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公示、试用和调动
(1)严格遵守公示和试用期制度。拟选调人选确定后,在双牌政府网、双牌人社网等媒体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调动手续。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8日